中國消費者報福州訊(記者 張文章)約好50天內生產并安裝的定制家具,商家卻無故拖延一個月才安裝完畢。經福建省廈門市湖里區12315服務舉報臺調解,11月初,消費者梁先生收到商家的延誤賠償款6000元。
據了解,今年6月,消費者梁先生向廈門市湖里區一商家定制了書柜和衣柜各一個,價格共計2.5萬元,商家承諾50天內生產并安裝完畢,結果卻拖延至8月中旬才安裝,且安裝的書柜與設計圖完全不符,衣柜尺寸也不一致。消費者要求商家返廠修改,并按拖延的天數給予相應補償。經過協商,商家同意補償,雙方簽訂了補償協議。最終,這批定制家具直到10月初才安裝完成。此時,商家卻反悔了,不愿支付延誤補償款。無奈之下,梁先生撥打12315電話投訴,要求商家按照合同約定給予補償。
接到投訴后,廈門市湖里區12315投訴舉報臺工作人員進行了多次電話調解,并召集雙方進行現場調解,向商家闡明相關的法律法規。最終,商家同意賠償,按照延誤30天,每天200元的標準,賠償梁先生6000元。目前,這筆賠款已在約定時間內轉入消費者賬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