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國消費者報報道(記者李洪濤)日前,家住吉林省吉林市龍潭區山灣人家小區的居民反映,在開通天然氣的過程中接到了通知,必須到小區的物業公司購買一款燃氣報警器,否則不給開通天然氣。1月7日,《中國消費者報》記者來到吉林市,對此事進行了調查。
開通天然氣綁定燃氣報警器
當日15時40分,記者來到山灣人家小區時因為天氣寒冷,小區內行人稀少。據調查,該小區屬棚戶區改造項目,2016年4月動工興建,同年10月竣工,共有21幢居民樓,居民多是回遷戶和低保戶。
一幢居民樓前,兩位老人告訴記者,2016年年底,山灣人家小區竣工后陸續辦理了入住。當時并沒有開通天然氣,業主們使用的都是電器或者煤氣罐。今年元旦前,業主們突然接到通知,稱小區要開通天然氣了。然而,施工人員卻告訴業主,要開通天然氣,必須到小區的物業公司購買燃氣報警器,每個398元,否則不給開通。有些業主認為,這是強買強賣,且物業公司出售的燃氣報警器價格太貴。記者采訪時,兩位老人說,目前,該小區天然氣開通工作正在進行,有幾幢樓已經開通了。這些天,陸續有不少業主前往物業公司交涉,或向有關部門反映情況。
物業公司代賣燃氣報警器
記者現場調查時,部分業主對開通天然氣綁定報警器一事發表了自己的看法。業主王先生說:“春節之前能夠開通天然氣是大好事,但綁定燃氣報警器的做法,讓人心里不舒服。安裝或者不安裝燃氣報警器,應該由業主自己說了算,不應該強制要求購買。”業主劉先生表示,沒開通天然氣前,家里做飯只能使用煤氣罐,自己身體又不好,搬運沉重的煤氣罐上下樓十分不方便,經常要喊遠在江南市區的兒子來幫忙。業主劉先生接受記者采訪時表示,該市很多新建的住宅小區在辦理天然氣開通業務時,并沒有強制業主安裝燃氣報警器。
記者與管理山灣人家小區的吉林市家佳物業服務有限公司取得了聯系。該公司孫經理表示,目前,山灣人家小區正在陸續開通天然氣,但具體工作由燃氣公司負責,物業公司只是代賣燃氣報警器。
記者查閱《吉林省燃氣管理條例》《吉林市燃氣管理辦法》,均未發現開通天然氣必須安裝燃氣報警器的有關條款。
侵害業主合法權益
在山灣人家小區內的空地上,拉著寫有“昆侖燃氣漢陽營業廳”字樣的條幅。1月11日上午,記者與中石油昆侖燃氣有限公司吉林分公司漢陽營業廳取得聯系。一位相關工作人員表示,公司要求用戶必須安裝報警器,否則就不能開通天然氣,該市政府也有《關于推廣燃氣濃度報警器的通知》。山灣人家小區的業主在哪里購買燃氣報警器沒有限制,但購買的產品必須有機械手,報警器與表現閥之間有連接裝置。
1月19日上午,吉林省消費者協會相關負責人表示,《消費者權益保護法》第九條明確規定,消費者享有自主選擇商品或者服務的權利。消費者有權自主選擇提供商品或者服務的經營者,自主選擇商品品種或者服務方式,自主決定購買或者不購買任何一種商品、接受或者不接受任何一項服務。因此,吉林市山灣人家小區在開通天然氣的過程中,強迫業主購買燃氣報警器的行為涉嫌強制消費,違反了《消費者權益保護法》和有關規定,侵害了業主的合法權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