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8年3月份全省消費投訴舉報數據分析報告及消費提示
一、概況
2018年3月份,全省各級12315機構共受理消費者咨詢投訴舉報10075件,同比增加0.052%。其中,咨詢5650件,同比增加2.43%,占受理總量的56.08%;投訴3983件,同比增加10.92%,占受理總量的39.53%;舉報442件,同比減少6.75%,占受理總量的4.39%。投訴案件中,為消費者挽回經濟損失129.5萬元,爭議金額1011.33萬元。詳見下圖:
二、投訴情況分析
2018年3月份,全省各級12315機構共受理投訴3983件,其中商品類投訴2226件,同比增加31.95%,占投訴總量的55.89%;服務類投訴1757件,同比減少7.7%,占投訴總量的44.11%。
(一)商品類投訴
2018年3月份,全省2226件商品類投訴中,熱點排名前三依次為交通工具類、服裝鞋帽類、家居用品類。詳見下圖:
(二)服務類投訴
2018年3月份,全省各級12315機構受理1757件服務類投訴,數量排名前三的依次為餐飲和住宿服務類、銷售服務類、美容美發洗浴服務類。詳見下圖:
三、舉報情況分析
2018年3月份,全省各級12315機構共受理舉報442件,主要違法行為集中在無照經營、侵害消費者權益行為和廣告違法行為。詳見下圖:
四、投訴熱點分析
本月餐飲和住宿服務類投訴167件,同比增加86件,增長94.19%,居服務類投訴排名第一。在167件投訴中,關于儲值卡消費的投訴86件,主要集中的問題:一是飯店關門或轉讓,致使儲值卡不能使用;二是優惠活動不能使用儲值卡消費;三是儲值卡能享受的優惠活動有限制條件,而商家又沒有履行告知義務,導致消費者進行投訴。
五、消費提示
消費者在辦理預付費式的儲值卡、打折卡、會員卡時,一定要詳盡了解約定消費的期限、價格、質量、管理等條款,最好雙方有書面協議,特別要列明店家的服務項目、服務標準、服務期限、違約責任等,不要輕信商家的口頭承諾。辦卡時不要一次交納太多的費用,更不要貪圖較低折扣非理性消費;要按照自己的需求和消費能力辦卡,最好選擇信譽較好的店鋪。(撰稿:高潔)
山西省工商行政管理局
“12315”消費者申訴舉報指揮中心
2018年4月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