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國質量新聞網訊 從江蘇省工商局官網獲悉,去年江蘇網絡交易商品總體合格率為70.5%,抽檢中合格率不足50%的商品有眼鏡、兒童玩具、燈具等;網上買來的蛋白粉縮水一半,減肥藥吃出了毛病,怎么辦?3月8日,江蘇省工商局通報了2017年度網絡交易商品質量抽檢情況,同時公布了2017年度江蘇網絡購物投訴典型案例及消費提示。
抽檢通報
去年江蘇工商對省內注冊登記的經營者網絡銷售的水晶珠寶、紡織服裝、裝飾裝修材料、家用電器、信息技術設備(主要是移動電源、無線路由器、智能兒童手表等)、兒童玩具、燈具、眼鏡等商品質量都進行了專項抽檢。全年共抽取樣品1493個批次,經檢測,1052個批次合格,441個批次不合格,總體合格率為70.5%,網絡交易商品的質量狀況總體穩中向好。
從抽檢商品的類別看,水晶珠寶抽檢合格率為91.8% ;紡織服裝合格率66.2%;裝飾裝修材料抽檢合格率98.3% ;家用電器合格率87.5% ;信息技術設備(主要是移動電源、無線路由器、智能兒童手表等)合格率為53.3% ;兒童玩具抽檢合格率為46% ;燈具合格率為45% ;眼鏡合格率為47% 。從抽檢結果來看,不同種類商品抽檢合格率差異較大,尤其是眼鏡、兒童玩具、燈具等商品抽檢合格率都低于50%,屬于問題比較多的。
江蘇工商局已經將網絡交易商品質量抽檢結果分六次全部在江蘇省工商局官方網站進行了公布。對經網絡商品抽檢并依法認定為不合格的,除通知生產者、網絡商品經營者和第三方交易平臺,工商部門還依法責令被抽樣的網絡商品經營者立即停止銷售,并指導、督促第三方交易平臺對不合格商品信息及被抽檢網絡商品經營者的虛擬店鋪,實施商品信息刪除、屏蔽、斷開鏈接等措施。
此外,2017年全省工商系統共立案查處網絡市場違法案件1912件,罰沒款3008.3萬元,其中,網絡銷售商品質量不合格案件共123件。今年工商部門將優化抽檢電子產品、母嬰用品、學生用品等。
典型案例
No1
海購巧克力一個多月后“黃了” 代運營商在鹽城最終賠款
【網購案例】
去年1月5日,王先生在某跨境網購平臺購買了一款進口的“瑪氏/mars”英國進口巧克力,其后數天商家遲遲不發貨,期間王先生多次催問,商家均表示由于是海外發貨周期較長以及天氣原因,結果2月下旬客服突然表示該商品已下架,沒有庫存了,要求王先生申請退款。王先生在瀏覽該店鋪時發現經營者注冊地在香港,頁面最下方有一行小字“本店鋪由鹽城某網絡科技有限公司代運營”,王先生抱著試試看的心理聯系了鹽城市工商局。經調解,該公司最終賠償王先生200元。
工商人員表示,消費者在下單后,即與網店經營者達成了銷售合同,網店經營者不按照約定發貨,屬于合同違約。
【消費提示】
消費者通過網絡購買進口商品時,要了解清楚商品性能、物流、發貨周期等情況,最好選擇適當的經營主體及配送方式。同時,要注意保留相關交易記錄等證據。
No2
買減肥藥吃了頭暈胃疼 原是微商找廠家“定制”
【網購案例】
謝某通過微信向朱某購買6套某品牌減肥膠囊,合計2130元。謝某及其愛人前期服用有減肥效果,同時出現頭暈、胃痛等癥狀。醫生判定該減肥藥應該是添加了某違禁藥品。事后謝某向減肥藥生產廠家反映,生產廠家表示此款減肥藥是一個微商客戶朱某在他們工廠定制的,售后問題由其負責。但朱某表示商品為正規產品,拒絕進行售后賠償。后經工商部門調解,最終朱某退還謝某貨款、賠償款共計2萬余元。同時,該局還對朱某違法行為進行立案處理。
工商人員表示,商家通過微信宣傳銷售不符合安全標準的減肥藥,根據《食品安全法》相關規定,商家應賠償損失,并支付貨款金額10倍賠償金。
【消費提示】
消費者對微商商品宣傳要謹慎,不要輕信宣稱有治療效果的保健品。宣稱具有減肥等功效的保健品,有可能被添加國家明令禁止的非食用物質成分,食用后會對人體健康帶來危害。
No3
“促銷3小時”持續數天 網店“忽悠”碰上較真人
【網購案例】
鹽城市濱海縣消協接到消費者投訴,反映某網店在銷售天堂傘等商品時宣稱“促銷價26.8還剩3小時”,消費者擔心漲價立即下單購買,其后消費者發現該促銷活動三小時后仍然持續,數天后,該商品促銷活動又更改為“促銷價29.9還剩3小時”,仍然持續數日。經工商人員調解后,該網店與消費者協商達成一致。同時,工商部門對網店的促銷行為進行了規范。
【消費提示】
消費者網購商品時,要盡量多比較,不要被商家的虛假宣傳所蒙蔽;要注意保留相關證據,包括交易商品編號、商品圖片、交易時間、網頁截圖,以及與賣家的聊天記錄、有關票據等,一旦有需要可依法有據進行維權。
No4
網購蛋白粉到貨“縮水”一半 網購到貨先驗再簽收
【網購案例】
朱先生看到網上一家知名品牌蛋白粉商家搞大促,450克的蛋白粉活動價只要五六十元,就買了4桶,花費231元。 收到貨,朱先生傻了眼,蛋白粉包裝破損,而且只有1桶是450克,其余3桶只有150克。網店則表示,如果破損嚴重,可選擇退換貨,但對于退差價或者補發900克蛋白粉的要求予以拒絕。工商人員經詢問朱先生得知,他并沒有保留該網店活動網頁截圖等有效證據。經調解,該網店退還了朱先生115元的差價。同時,工商部門對該網店的促銷行為進行了規范。
【消費提示】
理性對待網絡促銷,不要因為促銷低價而輕易購買。收貨時應先驗貨再簽收,如果發現貨物有損壞或貨單不符時,應及時與賣家聯系,注意截取宣傳網頁,保留聊天記錄購物憑證。
No5
微信集贊、充值返積分很美 實際上他們都沒兌現
【網購案例】
常州市金壇區某汽車4s店為吸引人氣,通過微信公眾號對外發布了微信集贊活動,活動內容說明集齊一定數量的贊即可獲得獎品,未限定先到先得。由于該店對活動參與人數預計不足,所準備獎品數量有限,故只能告知兌獎者獎品數量有限,已發放完畢。經工商人員調解后,商家為消費者兌換了獎品。
無獨有偶,不能兌現承諾的還有一個案例:常州市鐘樓區某商城開展網絡充值返還積分的活動,活動內容說明任何顧客只需在該商城網絡平臺上充值,就可以返還相應數額的積分,一個積分可按一元使用,可在該網絡平臺上購買任何商品,未做其他相關限制性規定。由于該商城對活動參與人數預計不足,平臺上商戶的營業資質審核不嚴,充值的數額超出其承受能力,故該商城凍結了部分客戶的網絡賬戶。經市場監管部門調解后,該商城為消費者兌換了積分。
【消費提示】
消費者要謹慎參與微信集贊、積分兌換等優惠活動,一方面要注意閱讀活動細則,盡量全面了解活動的相關要求,同時要保留好活動截圖等相關證據,以便及時維權。
No6
網購遇到虛假發貨退貨有玄機 碰到了鬧心事及時投訴
【網購案例】
梁先生在某網店拍下了一雙61.92元的涼鞋,付款后,梁先生在網上看到系統提示“賣家已發貨”,臨近自動劃賬日,梁先生卻查不到物流記錄,發貨單只填寫了諸如“您的訂單由第三方賣家揀貨完畢,待出庫交付阿牛,聯系電話為186********”等內容。經查,該電話號碼是鎮江某公司經營電話。經工商人員了解,賣家近期訂單較多,業務繁忙,沒有按照規范流程及時發貨,最終協調雙方達成一致。
孫女士碰到的情況更鬧心:她在某網店購買了一件衣服,該網店沒有按照約定時間發貨。她不想要了申請退貨時,客服要求將退貨理由從“未按時發貨”改成“消費者不喜歡”,否則不予退貨。于是,消費者向無錫市錫山區市場監管局投訴。后經調解,雙方達成和解。
【消費提示】
某些網店遇到消費者需要退換貨時,為了不影響店鋪聲譽,往往要求消費者將退貨原因填寫為“自己不喜歡”或者“7天無理由”,否則就不同意退貨。這是違反相關規定的。另外如果賣家故意虛假發貨,則涉嫌欺詐行為。因此,消費者應當及時關注物流信息,如果遇到賣家故意拖延發貨,要及時留存證據,并向電商平臺及賣家所在地12315熱線投訴。如果遇到需要退換貨的情況,要與商家適當溝通,合理填寫退換貨理由。如遇無理拒絕退貨,要及時依法維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