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新網北京5月15日電 (記者 杜燕)今年4月,北京工商部門登記消費者投訴信息24430件,接待消費者咨詢42454人次,為消費者挽回經濟損失989.11萬元。隨著天氣轉暖,演出市場日漸升溫,網絡購票成為消費者投訴的熱點問題。
今天,北京工商部門公布的數據顯示,4月份,登記商品類投訴10735件,主要集中在手機數碼、家用電子電器、生活日用品;登記服務類投訴12587件,主要集中在居民服務、交通運輸服務、互聯網,主要問題涉及消費合同問題、售后服務問題、質量問題等。
工商部門表示,隨著天氣轉暖,演出市場日漸升溫。熱門的演唱會、音樂會、話劇等演出門票成為市場上的“搶手貨”,為欣賞到高水平的演出或一睹明星偶像的風采,消費者往往會對網上存在的購票陷阱失去警惕,導致自身權益受損。
消費者李女士近日通過某在線票務平臺購買“五一”期間的周杰倫演唱會門票,付款后訂單顯示門票購買成功,但在隨后與平臺客服確認取票信息時,客服明確告知李女士所購買的只是門票的“預購權”,而不是門票本身,李女士認為商家存在欺騙行為,要求盡快退款。經工商部門調解,商家為消費者辦理了退款手續,消費者表示滿意。
工商部門指出,近期,“12315”“96315”兩條熱線陸續接到有關演出訂票服務的消費投訴較為集中。根據投訴內容分析,此類投訴主要存在以下幾種情況:一是訂票后票務平臺拖延供票、擅自提價或取消訂單;二是由于票務平臺未獲授權或與演出方之間存在糾紛,導致消費者訂購的門票無法使用或限制使用;三是票務平臺在未明確告知消費者的情況下以“預購權”或預售等名義全額收取演出票款;四是票務平臺拒不履行退改簽承諾或擅自添加售后服務限制條件;五是辦理退票后平臺拖延付款等問題。
那么消費者在網上購買演出門票時,怎樣才能避免消費糾紛的發生呢?工商部門提醒消費者,要選擇正規、具有一定規模且信譽良好的在線票務平臺,避免購買來路不明的“黃牛票”或轉讓票;提交訂單時仔細閱讀有關改簽、退票等限制條件,由于在線訂購的演出票具有時效性、唯一性和數字化等特殊屬性,票務平臺一般會對退改簽等售后服務進行明確說明,消費者一定要了解清楚后再付款,避免產生不必要的糾紛;訂單生成后要保留好網站訂購信息,必要時截圖保存證據。一旦發生消費糾紛無法協商解決,要及時向相關部門投訴,依照法律法規維護自身合法權益。(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