媒體不時曝光非法的“網貸公司”以給高校學生等涉世不深的年輕人貸款的方式,采取欺詐、恐嚇、威逼等違法手段,牟取非法暴利,導致有的大學生和涉世不深的年輕人自殺、失學,有的甚至傾家蕩產。非法的“網貸公司”已經成為擾亂正常金融市場秩序,危害社會穩定的毒瘤。7月5日,湖南省永州市消費者委員會發布消費警示,提醒年輕消費者要注意防范非法“網貸公司”的欺詐陷阱。
非法“網貸公司”的欺詐方式
非法“網貸公司”利用互聯網、微信、小卡片、小廣告等發布貸款信息,廣告內容多為“XX網貸”、“XX微貸”、“XX理財”,放款快、無抵押、無擔保等。這樣方便快捷的貸款對涉世不深的大學生及年輕人有很大的吸引力。盡管這些非法的“網貸公司”廣告宣稱無抵押、無擔保,但是要求貸款的消費者提供除了本人身份證、電話號碼以外,還要求提供其父母、親友、同學等幾十人的電話號碼。以便在消費者不能按時還款時,用來打電話騷擾貸款消費者的親友、同學,讓他們向貸款的消費者施加還款壓力。
這些非法的“網貸公司”很清楚地知道自己的行為是違法的,他們為了逃避打擊,不公布自己的經營地址、真實名稱,都是以“XX網貸”、“XX微貸”、“XX理財”等名稱招攬業務,然后用電話、微信、QQ等與客戶交談。有的非法“網貸公司”為了更具有欺騙性,還到工商部門辦理了正規的營業執照,但是這些營業執照的經營范圍是沒有貸款項目的,只不過是非法“網貸公司”用來作為非法從事貸款活動的幌子。
非法“網貸公司”利用大學生和涉世不深年輕人貸款心切的心理,采取欺詐手段向貸款的消費者收取高額的利息。媒體曝光,貴州省貴陽市一名消費者向“網貸公司”貸款寫借條貸款5萬元,被扣掉“砍頭費”、利息等費用,自己只拿到3萬元。還有一些非法的“網貸公司”行為更為惡劣,給貸款的消費者設下“套路貸”的陷阱,就是“網貸公司”惡意讓貸款的消費者不停地用新貸款去償還老貸款,從中牟取暴利。媒體報道,河南省新鄭市的一名消費者從“網貸公司”貸款1200元,一年零兩個后貸款已經累計到了190多萬元。
如果貸款的消費者不能按時還款,非法“網貸公司”就會采取電話、短信騷擾和恐嚇、威逼貸款消費者本人和其親友、同學的手段,逼迫消費者還款,還有的則采取暴力手段逼迫消費者還款。
如何防范非法“網貸公司”的欺詐陷阱
大學生及年輕人要樹立正確的消費觀念,量力而行,不要因虛榮超前消費,去非法的“網貸公司”貸款,落入非法“網貸公司”的欺詐陷阱。如果確需貸款,最好到銀行等正規的金融機構去。如果要通過網絡平臺貸款,必須要搞清楚“網貸公司”是否是合法設立的,《中華人民共和國銀行業監督管理法》第十九條規定:未經國務院銀行業監督管理機構批準,任何單位或者個人不得設立銀行業金融機構或者從事銀行業金融機構的業務活動。如果“網貸公司”能夠提供相關從事貸款業務的許可證和營業執照,消費者還要通過“國家企業信用信息公示系統”查實其營業執照是否有金融(貸款)業務的經營項目,防范其使用偽造的證照欺詐。在“國家企業信用信息公示系統”網站查詢“網貸公司”的經營地址、經營范圍、聯系方式、法人代表等信息,如果信息不符或發現刻意隱瞞,或沒有具體辦公場所的,基本可以斷定為騙子公司。不要向其貸款,以防上當受騙,并向公安機關舉報。
如果消費者在貸款的過程中,發現非法的“網貸公司”和高利放貸的行為(年利率超過國家規定的36%),以及采取暴力手段收款,要及時向公安機關舉報。如果已經向非法的“網貸公司”貸款,消費者可按照《最高人民法院關于審理民間借貸案件適用法律若干問題的規定》處理。(黃紹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