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徽省臨泉消費者李先生剛購買了一套位于14樓的新房子,裝修好后,從臨泉縣某家電公司購買了一臺某品牌熱水器,該家電公司安排安裝人員進行安裝時,使用了該品牌軟管(價格180元),安裝沒幾天因該軟管爆裂漏水導致新房子家具家電等嚴重受損,房屋滲水至9樓,給其他住戶也帶來了困擾。多次找該商家索賠未果,無奈李先生于2018年6月30日訴至臨泉縣市場監督管理局投訴舉報(信息)中心。
該局接到投訴后,立即安排執法人員進行了調查,得知,投訴人反映情況屬實,其原因是安裝人員安裝過程中使用的材料不當所所致。經過執法人員多次耐心調解,雙方最終達成一致意見:被投訴人無條件給投訴人重新安裝新的燃氣熱水器、燃氣灶、抽油煙機、冰箱,并一次性現金賠償投訴人20000元。本次調解為投訴人挽回經濟損失合計38000元。
本案是一起因產品質量問題而引起的消費糾紛維權案。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消費者權益保護法》第十一條規定“消費者因購買、使用商品或者接受服務受到人身、財產損害的,享有依法獲得賠償的權利。”本案中,消費者李先生的房屋、家電、家具遭受的損失是因購買軟管質量問題漏水導致的,理應獲得賠償。(趙磊 劉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