信網9月14日訊 本是應聘卻變成了培訓,因此背上高額貸款,是“套路貸”,還是其中另有隱情?近日,趙先生在濟南興學信息技術有限公司青島分公司應聘工作,但卻在之后被安排進行培訓,并因此“稀里糊涂”地背上了25000元貸款。趙先生認為自己被“欺騙”了。濟南興學信息技術有限公司青島分公司的吳經理告訴信網(0532-80889431),給趙先生培訓是因為其專業技能達不到公司要求,需要進行強化專業技能之后才能上崗。
前去應聘卻貸款25000元
前段時間,趙先生想要找一份工作,他在網上瀏覽時,看到了濟南興學信息技術有限公司青島分公司的招聘信息,于是便投遞了簡歷。
7月2日,趙先生收到了濟南興學信息技術有限公司青島分公司的回信,讓他到公司面試,并開出了朝九晚五、周末雙休,節假日正常放假,交納五險一金的待遇。
趙先生看到待遇不錯,便欣然同意前往位于青島市市北區威海路上的濟南興學信息技術有限公司青島分公司。
趙先生說,面試之后,他被錄用了,簽訂了合同,本以為能上崗工作,可卻被安排進行培訓,還貸了一筆款,合同也被濟南興學信息技術有限公司青島分公司拿走了,信網從趙先生提供的賬單詳情上看到,分期金額為19800元,待還金額為24967.18元,已經還了216.95元。“讓我貸了一筆款,貸款金額事先沒有告知我,款項也未經過我手。”
趙先生認為濟南興學信息技術有限公司青島分公司以培訓的名義讓他貸款,欺騙消費者,他要求取消貸款。
濟南興學:需培訓才能勝任工作
對于趙先生的遭遇,濟南興學信息技術有限公司青島分公司的吳經理告訴信網,濟南興學信息技術有限公司有自己的崗位,因為是信息技術崗位,需要一定的專業知識,趙先生的專業能力不足以勝任工作,因此,需要進行培訓之后才能上崗,“培訓就會產生相應的費用。”
而以培訓的名義讓趙先生貸款一說,吳經理予以否認:“貸款時我們詢問過他,經其同意才辦理的手續,從來沒有欺騙過他。”
“我們根本不了解他的想法。”吳經理說,趙先生在投訴之前,并未與公司交涉,他的想法并未及時傳遞給公司,“我們不會強迫任何一個人,不想學了,想取消貸款都沒有問題,關鍵是我們事先并不知道他這個想法。”
據吳經理反饋,目前已經給趙先生取消了貸款,但期間產生了一部分手續費用,因此扣除了2000元,信網從趙先生那里也確認了此事。
律師建議應聘或培訓前詳查風險
山東貝萊德律師事務所的王磊律師表示,學員與機構簽訂的合同是具有法律效力的。同時,王律師也提醒學員,在遇到此類情況時,要注意仔細查看機構的資質,切莫被招聘的條件所蒙蔽,“不能貪圖小便宜,看到招聘條件優厚,就失去判斷能力,可以先到信用信息公示系統中查詢一下公司的資質,是否有較多的風險提示等,如果有較多的風險提示,那么就應該注意保護好自己。”
王律師也指出,雖然雙方簽訂的合同具有法律效力,但若所謂的培訓機構以虛構事實、非法占有為目的,騙取學員錢財,投訴人員較多,則涉嫌詐騙,一旦經過查明事實,不僅所簽合同無效,還要承擔相應的法律責任。
信網全媒體記者 杜杲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