廣州四年受理互聯網民商案四萬五千余件
互聯網購物糾紛逾六成新型案件年增近半數
□ 本報記者 章寧旦
□ 本報通訊員 莊惠婷 隋岳
秒殺違約責任如何認定,關鍵詞廣告是否侵權,網購打假能否得到賠償,海外代購如何確定賣家……涉互聯網新類型案件源源不斷地涌向法院,同老百姓的日常生活息息相關。
《法制日報》記者今天從廣東省廣州市中級人民法院獲悉,2014年至2017年間,廣州兩級法院共受理互聯網購物、服務合同,互聯網借款合同糾紛,涉互聯網知識產權糾紛,利用互聯網侵害他人人格權糾紛等案件45705件。其中,2014年5535件,2015年7941件,2016年15032件,2017年17197件,受理的涉互聯網民商事案件年均增長49.06%,快速增長趨勢明顯。
廣州互聯網經濟發展速度較快,涉互聯網案件未來幾年內仍會有較大幅度增長。2018年7月,中國互聯網協會、工業和信息化部信息中心聯合發布的“中國互聯網企業100強”中,廣東上榜的前5名互聯網企業,廣州獨占3家。廣州作為全國互聯網企業聚集區和電商交易中心,不僅是網易和唯品會(國家三大電商企業之一)總部所在地,也是騰訊微信和阿里巴巴等互聯網企業的重要基地,在“網商創業活躍度地區排行榜”及“跨境電商交易額排行榜”中,廣州位列全國第一。
廣州互聯網經濟的極速發展,需要有強大的司法保障。從受理案件類型來看,受理互聯網購物、服務合同案件27887件,涉互聯網知識產權合同及侵權糾紛案件16593件,利用互聯網侵害他人人格權糾紛案件656件,互聯網借款合同糾紛案件569件。在2017年廣州兩級法院受理的涉互聯網案件中,互聯網購物、服務合同糾紛案件達10344件,占60.15%,其次涉互聯網知識產權合同及侵權糾紛案件共6498件,占37.79%,兩類案件構成廣州兩級法院涉互聯網案件的主體。
據廣州互聯網法院首任院長張春和介紹,成立互聯網法院之前,廣州兩級法院立足于龐大的涉互聯網案件樣本、日益增多的涉互聯網案件類型,不斷提升涉互聯網案件的審判能力,促進互聯網和經濟社會深度融合,為互聯網產業健康穩定和諧發展營造了良好的法治環境。
早在2002年,廣州中院即開始審理涉互聯網糾紛案件,之后的十余年,對涉網知識產權、電子商務、互聯網金融、涉網名譽侵權等領域內進行了有益的探索。2014年5月,成立全國首家電子商務審判合議庭,推進電子商務案件專業化審判。2017年,廣州中院打造了電子商務網上法庭,以遠程開庭模式進行庭審,實現真正意義上的在線庭審。
本報廣州9月18日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