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國消費者報報道(王依軼 記者鄭鐵峰)購買高檔手表遭遇“高檔不高質”,讓浙江嵊州的消費者竺女士煩惱不已。記者近日獲悉,經嵊州市消費者權益保護委員會工作人員調解,當事雙方達成了和解協議。
8月9日,竺女士投訴稱,其在市內某商場購買的某品牌高檔手表走時過快,商家表示可寄送廠方維修,竺女士認為“三包”期內應予退換。雙方多次協商無果。
受理投訴后,嵊州市消保委、市市場監管局消保分局工作人員立即打電話聯系雙方當事人,約定時間進行調解。經了解,竺女士于今年4月12日在該商場花8500元購買了一塊高檔手表,5天后,發現該表走時略快,她要求退換。店員解釋稱手表若放在產生磁場的電器或有磁性的物體旁邊就可能引起暫時性停走或不準,并非質量問題,店內維修人員進行消磁處理即可。消磁后經檢測,該表走時誤差約為20至30秒。店員拿出店內一張《手表的使用和保養常識》,其中有“一般機械表允許誤差為每日30秒左右”的條款,竺女士便沒再追究。
大約過了10天,竺女士發現手表走時又快了約10分鐘,便再次帶著手表到店內消磁。維修人員稱這樣的誤差是不正常的。竺女士要求退換貨。店員表示竺女士的表已經過了“三包”時限。竺女士認為,自己第一次到店要求退貨時還在“三包”期內,卻被店員忽悠消磁。此后,竺女士數次到店協商無果。
調解過程中,工作人員發現該手表有兩份說明書,一份是《名表的使用和保養知識》,包含店內所售各種品牌,上面注明“機械表走時正常誤差為每日±30秒”,而竺女士所購品牌手表的說明書卻標明“每天存在-5/+15秒左右的誤差”。商家維修處出具的該手表維修檢測單顯示“從4月份開始前3次已消磁還是同樣走快,現在第4次消磁還是快20秒以上”。此時,商家提出將該表送權威檢測機構檢測后再決定是否退換。因送檢時間長達30個工作日,竺女士要求商家給予金錢補貼或提供同品牌備用手表。
經過長達兩個小時的調解,最終,商家同意退貨并全額退款。
消費提醒:
機械表走時有誤差
上述消費糾紛中,雙方爭議的焦點在于該手表的走時誤差是否為質量問題。兩份說明書誤差范圍標示不一致時,應當以該品牌的標示為依據。根據商家修理處出具的維修檢測單,該表已經超出了該品牌標示的走時誤差范圍。根據《部分商品修理更換退貨責任規定》第九條“產品自售出之日起7日內,發生性能故障,消費者可以選擇退貨、換貨或修理”的規定,竺女士在購表后第5天發現走時誤差并向商家反映,商家卻出示了另一份誤差范圍標準使其放棄原有退貨主張,結果再次出現的問題仍是走時誤差,因此,消保委支持竺女士提出的退貨要求。
據了解,機械表的允許誤差范圍一般為±30秒/日,具體的誤差根據手表所使用的機芯而定,目前也沒有相關的國家標準可以參照,并非價格越高誤差越小。如果不能接受機械表誤差,消費者可以選購石英表,石英表的誤差范圍相對小一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