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國消費者報武漢訊(程喆 童穎 記者吳采平)“十一”期間,湖北省工商系統12315平臺處理消費者訴求共計9688件,日均接訴1384件,為歷年最高。為消費者挽回經濟損失20.49萬元。商品類投訴1067件,占投訴總量的44.79%;服務類投訴1315件,占投訴總量的55.21%。這是湖北省“十一”期間服務類投訴占比首次超過商品類。
“十一”期間旅游消費旺盛,親子游、休閑游、自助游、自駕游等成為熱點,餐飲住宿服務投訴量在所有類別中占比最高,共接收此類投訴217件,同比增長10.71%。越來越多的消費者選擇通過手機APP或網站等第三方服務平臺預定酒店、規劃行程等,引發糾紛也較多。住宿服務投訴主要反映無法按時入住酒店拒絕退訂、假日入住遭臨時加價、酒店衛生條件差、押金退款不及時等。餐飲服務投訴主要反映優惠不落實、設最低消費、預定包間被取消、景區餐館不明碼標價等問題。
9月23日,消費者張女士通過網站預訂湖北省神農架林區木魚鎮一農莊10月3日價格為368元的房間,因不能入住提前24小時聯系商家取消訂單,商家只同意退還一半房費。消費者向12315投訴。經調解,消費者支付20%違約金。
“十一”期間,湖北省12315系統共收到涉及旅游消費的投訴19件,同比增加了58.33%。消費者在訂購旅游項目、景點門票、演出門票、酒店等的過程中,商家虛假宣傳、合同違約問題時有發生。
消費者金女士投訴稱,今年3月她通過一公司購買了旅游年卡,購買時該公司網頁宣稱使用該卡可免費游玩玻璃天橋,實際景點告知需要收費,售卡商家不予處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