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國消費者報福州訊(記者 張文章)1月22日,福建省廈門市市場監(jiān)督管理局通報2018年消費投訴情況。據(jù)統(tǒng)計,2018年廈門12315、12331共登記各類信息140533件,較2017年同期的136199件增長了3.18%。登記投訴31184件,同比增長8.57%,已辦結29160件,為消費者挽回經濟損失12388.94萬元,加倍賠償金額114.47萬元。投訴熱點主要集中在食品類、電信類、餐飲住宿類等方面。
據(jù)了解,食品類問題主要集中在商家銷售變質、過期、含有異物(雜質)等食品質量、包裝標識和違反《廣告法》相關規(guī)定,以及合同等方面。
電信類投訴稍有上升,消費訴求主要集中在運營商(代售點)擅自開通收費(短信、網游)業(yè)務、套餐及寬帶等業(yè)務的辦理寬進嚴出或宣傳營銷時告知不全(不清、不實),以及對流量的使用、計費、消耗和積累、清零有異議等。尤其是運營商通過第三方公司(代理商)向用戶推薦產品時未全面介紹產品的真實情況或包含的限制條件及資費,只宣傳推介好的賣點看點等引發(fā)的投訴較多。
餐飲住宿類投訴增幅較大,同比增長14.07%。其中,餐飲類投訴1302件,主要反映就餐時商家提供的菜品缺斤少兩、份量不足或與事實(點菜)不符,以及餐館的衛(wèi)生、菜品的質量不好等問題。住宿類投訴765件,主要反映商家網上宣傳與事實不符、到店時臨時提升價格、提供的房間與預定的房間存有差距,以及酒店(旅館)的設施不配套、服務態(tài)度及質量不夠好等問題。
對此,廈門市市場監(jiān)督管理局通過加強消費宣導、暢通訴求渠道、開展提醒警示、強化行政約談、組織商品抽檢和開展專項整治等舉措,加強監(jiān)管,強化服務,積極應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