信網10月14日訊 近日,信網(0532-80889431)獲悉,青島富明海辦公家具有限公司因生產不合格的木制柜,被青島市城陽區市場監督管理局依法處罰。
《中華人民共和國產品質量法》第五十條明確規定:在產品中摻雜、摻假,以假充真,以次充好,或者以不合格產品冒充合格產品的,責令停止生產、銷售,沒收違法生產、銷售的產品,并處違法生產、銷售產品貨值金額百分之五十以上三倍以下的罰款;有違法所得的,并處沒收違法所得;情節嚴重的,吊銷營業執照;構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責任。
針對該公司上述行為,城陽區市場監督管理局依法作出行政處罰決定:責令停止生產、銷售不合格的木制柜; 處該批產品貨值360.00元90%罰款324元。
為了解此事具體情況,信網聯系到了青島富明海辦公家具有限公司的相關負責人,但是對方表示拒絕接受采訪。信網記者 岳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