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國質量新聞網訊 日前,市場監管總局通報的2019年童鞋等51種產品質量國家監督抽查情況顯示,福建南平南孚電池有限公司生產的便攜充電寶被檢出過充電項目不合格。
事實上,這并非福建南平南孚電池有限公司首次曝出產品質量問題。
國家企業信用信息公示系統數據顯示,福建南平南孚電池有限公司因違反廣告中涉及專利產品或者專利方法的未標明專利號和專利種類,于2018年8月31日被水東市場監督管理所罰款0.300000萬元;因生產銷售質量不符合國家標準的變頻充電寶,于2018年4月25日被水東市場監督管理所罰款0.023600萬元,沒收違法所得和非法財物0.008752萬元;因違反廣告使用數據、統計資料、調查結果、文摘、引用語等引證內容不真實、不準確,引證內容有適用范圍和有效期限未明確表示,于2018年3月16日被水東市場監督管理所罰款1萬元;因違反對經營者利用廣告或者其他方法,對商品作引人誤解的虛假宣傳,于2017年12月21日被福建省南平市工商行政管理局罰款11萬元;因擅自使用未經檢驗進口商品,于2017年8月2日被南平出入境檢驗檢疫局罰款。
市場監管總局要求,針對本次產品質量國家監督抽查發現的問題,各省、自治區、直轄市及新疆生產建設兵團監管局(廳、委)要按照《中華人民共和國產品質量法》、《產品質量監督抽查管理辦法》等規定,認真做好后處理工作。
對于本次抽查中發現問題的生產企業,特別是拒絕接受監督抽查的企業和連續抽查不合格的企業,要依法嚴肅處理。
對于本次抽查中不合格發現率較高的產品,如雨靴、非接觸式水嘴、汽車防飛濺裝置、游泳眼鏡、移動電源、新型墻體材料(磚和砌塊)、按摩器具、便器壓力沖洗閥、冷柜、可燃氣體探測器等,要加大對生產企業的后續跟蹤監督檢查力度。
要將本次抽查拒絕接受監督抽查情況和不合格產品情況通報地方政府及相關部門,采取有力措施,督促企業依法落實產品質量安全主體責任,引導企業嚴格按照標準組織生產,維護產品質量安全。
?
福建南平南孚電池有限公司抽檢不合格品信息
產品種類 | 企業名稱 | 企業所在地 | 產品名稱 | 規格型號 | 產品等級 | 生產日期/批號 | 主要不合格項目 | 承檢機構 | 備注 |
移動電源 | 福建南平南孚電池有限公司 | 福建省 | 便攜充電寶 | NFDY101 | 合格品 | 2019-06C | 過充電 | 工業和信息化部電子第五研究所(國家通用電子元器件及產品質量監督檢驗中心) |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