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國質量新聞網訊 2020年4月30日,鄭州海關網站發布的行政處罰決定書鄭關緝東站違字〔2020〕5號顯示,艾默林汽車活動組件(無錫)有限公司進口商品未如實向海關申報,違反海關監管規定,影響國家稅款征收,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海關行政處罰實施條例》第十五條第四項之規定罰款0.16萬元。
行政處罰 決定書號 | 被行政處罰當事人名稱、統一社會信用代碼及法定代表人姓名 | 主要違法事實 | 行政處罰依據 | 行政處罰決定 | 作出行政處罰決定的海關名稱 | 救濟渠道 | 行政處罰 作出日期 |
鄭關緝東站違字〔2020〕5號 | 艾默林汽車活動組件(無錫)有限公司 統一社會信用代碼:91320214557074867E 法定代表人:葉潤強 | 進口商品未如實向海關申報,違反海關監管規定,影響國家稅款征收 | 《中華人民共和國海關行政處罰實施條例》第十五條第四項之規定 | 罰款0.16萬元 | 鄭州海關 | 行政復議、行政訴訟 | 2020年 4月30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