李克強簽署國務院令
公布《化妝品監督管理條例》
新華社北京6月29日電 國務院總理李克強日前簽署國務院令,公布《化妝品監督管理條例》,自2021年1月1日起施行。
黨中央、國務院高度重視產品質量監管工作。化妝品是滿足人們對美的需求的消費品,直接作用于人體,其質量關系人民群眾健康。近年來,我國化妝品產業迅速發展,市場規模逐年增長,在促進經濟發展、推動消費升級方面發揮了重要作用,同時也出現了一些新情況、新問題,有必要對1989年制定的《化妝品衛生監督條例》進行全面修改,制定新的《化妝品監督管理條例》(以下簡稱《條例》)。《條例》共6章80條,從四個方面對化妝品生產經營活動及其監督管理予以規范。
一是貫徹落實“放管服”改革要求。完善了化妝品和化妝品原料的分類管理制度,簡化了注冊、備案流程,鼓勵和支持化妝品研究創新,優化企業創新制度環境。
二是嚴守質量安全底線。明確了化妝品注冊人、備案人的主體責任,加強了生產經營全過程管理和上市后質量安全管控,確立了化妝品和化妝品原料的安全再評估制度以及問題化妝品召回制度,進一步保障化妝品質量安全。
三是完善監管措施。建立化妝品風險監測和評價制度,規范執法措施和程序,增加責任約談、緊急控制、舉報獎勵、失信聯合懲戒等監管措施,提高監管的科學性、有效性、規范性。
四是加大對違法行為的懲處力度。綜合運用沒收、罰款、責令停產停業、吊銷許可證件、市場和行業禁入等處罰措施打擊違法行為,對嚴重違法單位的有關直接責任人員處以罰款,將嚴重違法者逐出市場,為守法者營造良好發展環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