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國質量新聞網訊(廣島)近日,廣東省市場監督管理局網站公布的2019年度人造板產品質量監督抽查情況稱,本次共抽查219家生產企業的330款人造板產品,涉及廣東省東莞、佛山、廣州、河源、惠州、江門、揭陽、茂名、清遠、汕頭、汕尾、韶關、深圳、陽江、云浮、湛江、肇慶、中山等18個地市。經檢驗,發現16家企業生產的20款產品不合格,不合格項目均為“甲醛釋放量”。
“甲醛釋放量”是涉及人體健康和生命安全的質量指標。甲醛是一種無色、有強烈刺激氣味的氣體,甲醛釋放量超標,會刺激呼吸道,引起慢性呼吸道疾病、新生兒體質降低,對神經系統、生殖系統、免疫系統等都有毒害。同時甲醛也是一種致癌物質,嚴重者誘發白血病等。如《室內裝飾裝修材料 人造板及其制品中甲醛釋放限量》GB 18580-2017中對“甲醛釋放量”有嚴格要求——室內裝飾裝修材料人造板及其制品中甲醛釋放限量值為0.124mg/m3,限量標識E1。
本次抽檢發現的不合格品包括中密度纖維板、刨花板、中纖板、膠合板等;標稱佛山市高明高森木業有限公司生產的中密度纖維板【規格型號:(1220×2440×18)mm】;標稱佛山市南海區浚億板材有限公司生產的刨花板【規格型號:(1220×2440×24)mm】;標稱惠州市騰隆木業有限公司生產的中纖板(12厘雙科技橄欖)【規格型號:(1220×2440×12)mm】;標稱東莞市恒冠木制品有限公司生產的膠合板【規格型號:2440mm×1220mm×8.2mm】;標稱東莞市大嶺山群益木器加工廠生產的刨花板【規格型號:(2440×1220×15)mm】等在列。
中國質量新聞網梳理發現,上述被通報的標稱廠家大多并非首次被查出問題。如,佛山市高明高森木業有限公司此前在市場監管部門的抽檢中已多次被檢出不合格品。2017年12月29日,佛山市質量技術監督局官網公布的2017年第4季度佛山市生產企業國抽檢驗結果顯示,佛山市高明高森木業有限公司生產的普通型中密度纖維板MDF-GP REG(規格型號:2440mm×1220mm×12mm,干燥狀態下使用的普通型)被檢出靜曲強度項目不合格。
2016年9月19日,廣東省工商行政管理局在其官網通報的2015-2016年度流通領域人造板商品質量抽查檢驗情況顯示,標稱佛山市高明高森木業有限公司生產的標稱桂森中密度纖維板【規格型號:(2440×1220×12)mm】被檢出吸水厚度膨脹率項目不合格。
再比如,佛山市南海區浚億板材有限公司早前因違反特種設備管理規定被市場監管部門處罰,國家企業信用信息公示系統(廣東)信息顯示,2016年5月23日,廣東省佛山市南海區市場監督管理局(質監)特種設備安全監察人員依法對佛山市南海區浚億板材有限公司進行監督檢查,發現該公司在用的1臺有機熱載體鍋爐(型號:YYW-4700YCQ,產品編號:2015AC533)未按照規定辦理使用登記,即發出《特種設備安全監察指令書》{(粵)質監特令[南安(2016)]第(8018)號},該局責令其限期整改。 2016年7月12日,該局行政執法人員根據上述《特種設備安全監察指令書》對該公司進行執法檢查發現,該公司于2016年3月投入使用的一臺有機熱載體鍋爐[型號:YYW-4700Y(Q),產品編號:2015A533,額定工作壓力:0.8MPa,額定工作溫度:320℃,在用壓力:0.3 MPa,在用溫度:210℃]至2016年7月12日檢查時已超過規定的期限仍未在特種設備安全監督管理部門登記。以上問題雖經廣東省佛山市南海區市場監督管理局(質監)責令限期改正,但逾期仍未改正。對此,2016年10月11日,廣東省佛山市南海區市場監督管理局(質監)責令該公司停止使用未按照規定辦理使用登記的特種設備并處以1萬元罰款。
此外,國家企業信用信息公示系統(廣東)信息顯示,東莞市大嶺山群益木器加工廠,因違反《建設項目環境保護管理條例》,于2016年10月25日被廣東省東莞市環境保護局罰款2萬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