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國質量新聞網訊 7月8日,天津市武清區市場監督管理局網站公開關于天津富寶隆食品有限公司生產不符合食品安全標準的食品滿口香(脆皮花生)案的行政處罰信息。
行政處罰信息公開表 | ||||||||||||
案件名稱 | 市場主體(當事人)名稱 | 營業執照注冊號 | 組織機構代碼 | 法定代表人名稱 | 處罰決定書文號 | 主要違法事實 | 處罰種類 | 處罰依據 | 行政處罰的履行方式和期限 | 作出行政處罰決定機關名稱 | 作出處罰決定日期 | 備注 |
天津富寶隆食品有限公司生產不符合食品安全標準的食品滿口香(脆皮花生)案 | 天津富寶隆食品有限公司 | 911202225929430362 | 張維柱 | 津武市監稽罰【2020】98號 | 當事人的行為,違反了《食品安全法》第三十四條第一款第十三項規定,為經營超過保質期的食品行為 | 沒收違法所得、罰款 | 《食品安全法》第一百二十四條第一款和第二款 | 自動履行 | 天津市武清區市場監督管理局 | 20200623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