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國質量新聞網訊 2020年7月21日,廣西桂林市市場監督管理局網站發布關于對桂林恭城豐華園食品有限公司飛行檢查情況的通報。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食品安全法》、《廣西壯族自治區食品藥品安全飛行檢查辦法》、《食品生產許可管理辦法》、《食品生產許可審查通則(2016版)》、《食品安全國家標準食品生產通用衛生規范》(GB 14881—2013)等規定,2020年7月14日桂林市市場監督管理局對桂林恭城豐華園食品有限公司(食品生產許可證編號:SC11745033200154)進行了飛行檢查。檢查發現問題如下:
一、生產場所、過程控制、設施設備等情況
1.生產車間電線進入口未封閉與外界連通;
2.生產記錄有加糖粉工序,生產工藝文件未見有相關要求;
3.生產設備設施布局與獲證時不一致,原圖在糖制間無現在的配料間和烘房;
4.原料庫驗收場所內停有汽車和與生產無關雜物;
5.紫外燈未裸裝達不到滅菌消毒效果;
6.生產工具有竹制品、木制品;
7.懸掛于包裝臺上的燈不是防爆燈;
8.成品庫避光不足,陽光直接照射在產品上。
二、采購進貨查驗情況
1.食品添加劑乙基麥酚記錄未標明生產企業和批號;
2.成品入庫單未標明生產日期(或批號);
3.銷售記錄未標明產品生產日期(或批號)和購貨方聯系方式;
4.食品添加劑貯存專柜無標識,添加劑專帳記錄有葡萄糖粉普通食品。
三、出廠檢驗落實情況
1.無產品留樣記錄;
2.電熱恒溫干燥箱校準日期為2017年11月15日,配料用的電子秤未檢定;
3.檢驗總糖的試劑過期,未見葡萄糖標準液;
4.缺少1名檢驗員培訓證明。
四、不合格品管理情況
不合格品的召回處置記錄內容不全(缺少不合格品召回通知)。
五、其他需要說明的問題
1.內包裝間放置外包裝設備;
2.成品庫有2個窗戶缺少避光設施。
桂林市市場監督管理局已將檢查發現的問題書面反饋恭城縣市場監督管理局和桂林恭城豐華園食品有限公司,根據屬地監管職責劃分,已要求恭城縣市場監督管理局對發現問題進行處理,并采取適當方式向社會予以公布,桂林恭城豐華園食品有限公司應按要求認真進行整改,并積極配合當地市場監管部門開展調查和處理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