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國質量新聞網訊(廣島)近日,廣東省藥品監督管理局網站發布關于化妝品抽樣檢驗信息通告(2020年第5期)稱,本期涉及廣東省346批次化妝品的抽樣檢驗信息,經檢驗,不合格樣品9批次。
菌落總數超標問題突出
本次抽檢發現的9批次不合格產品中,7批次被檢出菌落總數超標。菌落總數是表示產品受細菌污染的程度,使用菌落總數超標的化妝品,容易引起皮膚感染、引發炎癥,直接對人體健康安全構成威脅。
標稱廣州采詞化妝品有限公司生產的膚姿美蜂蜜補水保濕營養面膜(包裝規格:30g/片)菌落總數檢出值為 6.7×104 CFU/g,限值為1000 CFU/g。
標稱廣東卡采醫藥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生產的駐顏之謎寡肽復顏補水蠶絲面膜(包裝規格:28g×5片)菌落總數檢出值為 3.7×106CFU/g,限值為1000 CFU/g。
標稱被委托方廣州天香生物科技有限公司生產的煙酰胺濃縮安瓶面膜(包裝規格:28g*10片)菌落總數檢出值為 2.0×103CFU/g,限值為1000 CFU/g。
標稱被委托方廣州市科麗雅化妝品有限公司生產的珍麗寶青瓜水嫩營養面膜貼(包裝規格:30g*10片)菌落總數檢出值為280000CFU/g,限值為1000 CFU/g;珍麗寶蘆薈面膜貼(包裝規格:30g*10片)菌落總數檢出值為 880000CFU/g,限值為1000 CFU/g。
標稱廣州市茗凱化妝品有限公司生產的亮飄飄去屑順滑洗發露(包裝規格:500ml/瓶)菌落總數檢出值為 1.1×104CFU/g,限值為1000 CFU/g。
標稱肇慶迪彩日化科技有限公司生產的迪彩東方美護染發膏(棕黑色)套盒中的“鎖色修護霜”(贈品)(包裝規格:套盒)菌落總數檢出值為 2.7×103 CFU/g,限值為1000 CFU/g。
3家企業早有“前科”
中國質量新聞網梳理發現,本次被通報的標稱廠家——廣州采詞化妝品有限公司、廣州天香生物科技有限公司、廣州市科麗雅化妝品有限公司并非首次出現“問題”產品。如廣州采詞化妝品有限公司此前曾多次登上市場監管部門抽檢“黑名單”。
2018年8月31日,國家藥品監督管理局官網發布的關于19批次化妝品不合格情況通告顯示,標稱廣州采詞化妝品有限公司生產的采詞防曬霜(噴霧型)(包裝規格:150ml/瓶)檢出批件及標簽未標識防曬劑:4-甲基芐亞基樟腦;未檢出批件及標簽標識防曬劑:二苯酮-3。
2018年10月23日,廣州市食藥監局官網發布的化妝品飛行檢查情況通報顯示,廣州采詞化妝品有限公司存在膚姿美美白面膜(LOT180715D02)、依姿露美白面膜(LOT180721E03)等產品現場未能提供相關的批生產記錄;實驗室冰箱精度達不到實驗要求,缺稱量瓶;企業未按放行管理制度要求對產品的批生產記錄進行審核并記錄審核結果等6項問題。
2017年8月中旬,原國家食品藥品監督管理總局網站發布的防曬類化妝品不合格情況通告顯示,標稱廣州采詞化妝品有限公司生產的采詞采詞防曬霜(噴霧型)(包裝規格:150ml/瓶)(批號/生產日期/限期使用日期:20170221C01/2020.02.20)未檢出標簽及批件標識成分:二苯酮-3;檢出標簽及批件未標識成分:4-甲基芐亞基樟腦(含量0.5%);批件名稱與樣品名稱不一致;標稱該公司生產的膚姿美水寶寶?膚姿美防曬霜(包裝規格:65g/盒)(批號/生產日期/限期使用日期:CC0201603/20210308)未檢出批件及標簽標識防曬劑二苯酮-3、甲氧基肉桂酸乙基己酯、水楊酸乙基己酯;標稱該公司生產的水寶寶?膚姿美防曬霜(包裝規格:65g)(批號/生產日期/限期使用日期:CC0201606/2021.06.08)未檢出批件及標簽標識防曬劑:二苯酮-3、甲氧基肉桂酸乙基己酯、水楊酸乙基己酯。
2020年2月14日,廣東省藥品監督管理局官網發布的2020年第1期化妝品監督抽檢信息顯示,標稱廣州天香生物科技有限公司生產的凱膜黑海鹽高凈潤泡泡面膜(包裝規格:30g/片)(批號/生產日期/限期使用日期:TX19091205)菌落總數檢出值為 1.4x106 CFU/g,限值為1000 (CFU/g)。此外,國家企業信用信息公示系統(廣東)數據顯示,廣州天香生物科技有限公司因未辦理環境影響評價審批手續和環境保護設施竣工驗收手續,于2018年1月26日被廣州市白云區環境保護局停止護膚類化妝品生產項目生產;罰款3萬元整。
標稱廣州市科麗雅化妝品有限公司生產的珍珠白·補水美白陽光乳(凈含量:60ml)(批號/生產日期/限期使用日期:SOUB1978/20190308)因未檢出標簽標識防曬劑:二苯酮-3、甲氧基肉桂酸乙基己酯;批件已過期且過期批件名稱為“問美祛斑霜,青黛祛斑霜”,涉嫌假冒,于2017年9月被廣東省食品藥品監督管理局約談。此外,國家企業信用信息公示系統(廣東)數據顯示,廣州市科麗雅化妝品有限公司因違反了《中華人民共和國環境保護法》第十九條第二款和《建設項目環境保護管理條例》(1998年施行版)第二十條第一款、第二十三條的規定,于2019年10月29日被廣州市生態環境局白云區分局停止化妝品項目生產;罰款4萬元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