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國質量新聞網訊 2020年8月9日,海南省市場監督管理局網站發布關于10批次食品不合格情況的通告(2020年第30期)。通告稱,近期,海南省市場監督管理局組織抽檢食用農產品203批次,其中合格樣品193批次,不合格樣品10批次。根據食品安全國家標準,個別項目不合格,其產品即判定為不合格產品。
不合格產品情況
(一)三亞第二市場鐘曉麗魚攤銷售的海蝦,檢驗項目呋喃唑酮代謝物不符合食品安全國家標準規定。檢驗機構為海南省食品檢驗檢測中心。
(二)洋浦小馬魚攤銷售的淡水魚(泥鰍),檢驗項目氧氟沙星不符合食品安全國家標準規定。檢驗機構為海南省食品檢驗檢測中心。
(三)三亞第一市場林溪雅淡水魚攤位銷售的黃骨魚,檢驗項目孔雀石綠和氧氟沙星不符合食品安全國家標準規定。檢驗機構為海南省食品檢驗檢測中心。
(四)海口秀英范翠蘭水產攤銷售的羅非魚,檢驗項目磺胺類(總量)不符合食品安全國家標準規定。檢驗機構為海南省食品檢驗檢測中心。
(五)昌江石碌紅姑海鮮攤銷售的花甲螺,檢驗項目氯霉素和氟苯尼考不符合食品安全國家標準規定。檢驗機構為海南省食品檢驗檢測中心。
(六)瓊海嘉積王鳳雅魚攤銷售的生魚,檢驗項目氧氟沙星不符合食品安全國家標準規定。檢驗機構為海南省食品檢驗檢測中心。
(七)萬寧萬城朱燕蔬菜批發攤銷售的韭菜,檢驗項目腐霉利不符合食品安全國家標準規定。檢驗機構為海南省食品檢驗檢測中心。
(八)萬寧萬城李明莊蔬菜批發攤銷售的韭菜,檢驗項目腐霉利不符合食品安全國家標準規定。檢驗機構為海南省食品檢驗檢測中心。
(九)瓊中營根伍世星蔬菜攤銷售的韭菜,檢驗項目腐霉利不符合食品安全國家標準規定。檢驗機構為海南省食品檢驗檢測中心。
(十)昌江石碌吳二女菜攤銷售的韭菜,檢驗項目腐霉利不符合食品安全國家標準規定。檢驗機構為海南省食品檢驗檢測中心。
核查處置情況
對上述抽檢中發現的不合格產品,當地市場監管部門已經采取措施依法予以查處,并責令食用農產品集中交易市場開辦者查清進貨渠道、產地等信息并向相關部門報告;責令食用農產品銷售者對不合格產品立即采取停止銷售等措施防控風險。不合格產品的風險防控措施以及核查處置結果將在相關市縣市場監管部門網站予以公布。
海南省市場監督管理局歡迎公眾積極參與食品安全監督,如果在市場上發現有害食品,請撥打12345投訴舉報,如經查實,最高可獲50萬元獎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