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國質量新聞網訊(記者 陳娟女)從信用中國(安徽?馬鞍山)網站獲悉,馬鞍山市雨山區玉瑪車業經營部未按照政府價格主管部門的規定明碼標價銷售商品,馬鞍山市市場監督管理局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價格法》第四十二條給予罰款2000元的處罰。處罰決定書文號為馬市監稽罰字〔2020〕119號。
處罰決定書文號 | 馬市監稽罰字〔2020〕119號 |
行政相對人名稱 | 馬鞍山市雨山區玉瑪車業經營部 |
統一社會信用代碼 | 92340504MA2TK4WB0M |
處罰名稱 | 馬鞍山市雨山區玉瑪車業經營部未按照政府價格主管部門的規定明碼標價銷售商品案 |
法定代表人姓名 | 潘玉華 |
處罰類別 | 罰款 |
處罰結果 | 罰款2000元 |
處罰事由 | 未按照政府價格主管部門的規定明碼標價銷售商品 |
處罰依據 | 《中華人民共和國價格法》第四十二條 |
處罰機關 | 馬鞍山市市場監督管理局 |
處罰決定日期 | 2020-08-12 |
處罰期限 | 2020-08-12 |
數據更新日期 | 2020-08-12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