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國質量新聞網訊 (記者 徐遠官) 近日,天津市西青區市場監督管理局官網發布行政處罰決定書,涉及天津市西青區圓粥率快餐店用超過保質期的食品原料生產食品案。
天津市西青區市場監督管理局
行政處罰決定書
津青市監武罰〔2020〕53號
當事人:天津市西青區圓粥率快餐店(許珍)
主體資格證照名稱:營業執照
統一社會信用代碼:92120111MA06R7WX2C
經營場所:天津市西青區精武鎮學畔馨園S4-107二樓
經營者:許珍
身份證號碼:3623341970******625
聯系電話:1885****229
聯系地址:江西省上饒市婺源縣蚺城街道花園域48號
2020年6月12日,我局執法人員前往當事人的經營場所進行現場檢查,發現該店廚房內的操作臺貨架上擺放的標稱為“多可滋”牌八寶粥,生產日期為2019年12月10日,保質期6個月,共5桶;亨氏番茄調味醬,生產日期為2019年7月20日,保質期7個月,共47袋,截至檢查時均已超過保質期。執法人員現場對過期食品采取了行政強制扣押。
執法人員采取詢問調查、調取證據等方式,對當事人違法行為開展調查。現查明,2020年5月5日當事人返回天津開始經營,因生意不好,食品剛過期不久,沒有及時清理,兩種涉案食品原料自超過保質期后沒有加工制作成成品進行銷售。涉案食品原料“多可滋”牌八寶粥共購進一箱,一箱30桶,共36.99元,每桶1.233元、亨氏番茄調味醬購進100袋,共28.8元,每袋0.288元。涉案食品“多可滋”牌八寶粥經過添加白粥和紅棗后制成成品八寶粥,每一桶可以加工成一杯成品八寶粥,售價9.8元一杯。亨氏番茄調味醬僅用于贈送,不制作其他食品。
執法人員現場查獲涉案食品“多可滋”牌八寶粥5桶,可制成成品八寶粥5杯,每杯售價9.8元,貨值金額49元;亨氏番茄調味醬未用來制作食品,剩余47袋,按進貨價計算貨值金額13.536元。
當事人的上述行為滿足用超過保質期的食品原料生產食品的構成要件。本案貨值62.536元,無違法所得。
上述事實,主要有以下證據證明:
1. 2020年6月12日現場檢查記錄1份、現場照片7份,證明當事人的現場經營情況;
2. 2020年7月28日當事人提供的營業執照和食品經營許可證復印件1份,證明當事人的主體資格;
3. 2020年7月28日對當事人的詢問調查筆錄1份,證明當事人的經營情況;
4. 2020年7月28日,負責人提供的身份證復印件1份,證明當事人的身份情況;
5. 2020年7月28日,當事人提供進貨票據1張,證明當事人食品原料的采購情況;
6. 2020年8月24日,對當事人第2次詢問調查筆錄1份,證明當事人食品加工情況。
案件承辦機構認為,當事人的上述行為違反了《中華人民共和國食品安全法》第三十四條第(三)項“(三)用超過保質期的食品原料、食品添加劑生產的食品、食品添加劑;”的規定。
2020年9月3日,精武鎮市場監管所執法人員向當事人送達行政處罰告知書,當事人在法定期限內未提出陳述和申辯。
當事人在本案調查過程中,能夠積極配合執法人員調查,主動說明相關情況,提供相關材料,無主觀故意違法的情況,并且貨值金額少,違法行為輕微,社會危害性較小的,符合《中華人民共和國行政處罰法》第二十七條第一款第(一)項 “當事人有下列情形之一的,應當依法從輕或者減輕行政處罰:(一)主動消除或者減輕違法行為危害后果的”的規定。
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食品安全法》第一百二十四條第(二)項“違反本法規定,有下列情形之一,尚不構成犯罪的,由縣級以上人民政府食品藥品監督管理部門沒收違法所得和違法生產經營的食品、食品添加劑,并可以沒收用于違法生產經營的工具、設備、原料等物品;違法生產經營的食品、食品添加劑貨值金額不足一萬元的,并處五萬元以上十萬元以下罰款;貨值金額一萬元以上的,并處貨值金額十倍以上二十倍以下罰款;情節嚴重的,吊銷許可證:(二)用超過保質期的食品原料、食品添加劑生產食品、食品添加劑,或者經營上述食品、食品添加劑;”的規定,對當事人減輕行政處罰如下:
1.沒收超過保質期的“多可滋”牌八寶粥,共5桶、亨氏番茄調味醬,共47袋;
2.罰款人民幣2000元。
當事人應當自收到本處罰決定書之日起十五日內將罰款交至市場監督管理機關罰款代收機構。逾期不繳納罰款的,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行政處罰法》第五十一條第一項的規定,每日按罰款數額的百分之三加處罰款,并將依法申請人民法院強制執行。
如不服本處罰決定,可自收到本處罰決定書之日起六十日內向天津市市場監督管理委員會申請行政復議;也可以在六個月內依法向人民法院提起訴訟。當事人對處罰決定不服申請行政復議或者提起行政訴訟的,行政處罰不停止執行,法律另有規定的除外。
依據《企業信息公示暫行條例》等有關規定,本機關將通過市場主體信用信息公示系統、門戶網站、專業網站等公示行政處罰信息。如公示的行政處罰信息不準確,當事人可以申請本機關予以更正。
天津市西青區市場監督管理局
2020年9月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