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國質量新聞網訊 10月9日,河北省市場監督管理局網站發布關于印發《河北省市場監督管理局廢止、宣布失效的部門規范性文件(目錄)》《河北省市場監督管理局保留的部門規范性文件(目錄)》的通知。
附原文:
河北省市場監督管理局
關于印發《河北省市場監督管理局廢止、宣布失效的部門規范性文件(目錄)》
《河北省市場監督管理局保留的部門規范性文件(目錄)》的通知
各市(含定州、辛集市)市場監督管理局,雄安新區綜合執法局,省藥品監督管理局,省局機關各處室、直屬各單位:
根據省委、省政府的相關要求,結合野生動物保護、疫情防控常態化及復工復產實際,對照民法典,按照《河北省市場監督管理局規范性文件管理辦法》規定,省局對部門規范性文件進行了清理,經局長辦公會審議,決定廢止、宣布失效13件部門規范性文件,保留26件部門規范性文件。現將《河北省市場監督管理局廢止、宣布失效的部門規范性文件(目錄)》《河北省市場監督管理局保留的部門規范性文件(目錄)》予以印發,凡未列入保留范圍的本部門規范性文件,自本通知印發之日起一律停止執行,不再作為行政管理的依據,請抓好貫徹落實。
附件:
1.河北省市場監督管理局廢止、宣布失效的部門規范性文件(目錄).doc
2.河北省市場監督管理局保留的部門規范性文件(目錄).doc
河北省市場監督管理局
2020年9月2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