關于向4.13廈門市集美區嘉晟物流園發現的侵權賴茅酒的貨主送達行政處罰聽證告知書的公告
4.13廈門市集美區嘉晟物流園發現的侵權賴茅酒的貨主:
你因銷售侵犯他人注冊商標專用權的商品被我局依法立案查處,現案件調查終結,本局于2020年10月9日作出《行政處罰聽證告知書》(廈集市監聽〔2020〕135號),擬責令你立即停止侵權行為,沒收、銷毀侵權的268箱賴茅酒。因無法直接與你取得聯系送達文書,現向你公告送達《行政處罰聽證告知書》(廈集市監聽〔2020〕135號),告知你本局擬作行政處罰的事實、理由及依據,你依法享有陳述、申辯及要求舉行聽證的權利。自公告發布之日起經過六十日,即視為送達。
特此公告。
附:《行政處罰聽證告知書》(廈集市監聽〔2020〕135號)
廈門市集美區市場監督管理局
2020年10月1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