淄博華美車業有限公司行政處罰案
行政處罰決定書文號 | 案件名稱 | 處罰事由 | 執法依據 | 行政相對人名稱 | 行政相對人統一社會信用代碼 | 行政相對人居民身份證號 | 法定代表人姓名 | 處罰結果 | 處罰決定日期 | 救濟渠道 | 備注 |
(淄)市監支處字〔2020〕02006號 | 淄博華美車業有限公司銷售未取得強制性產品認證電動三輪車案 | 淄博華美車業有限公司銷售未取得強制性產品認證電動三輪車 | 違反了《中華人民共和國認證認可條例》第二十八條的規定,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認證認可條例》第六十七條的規定。 | 淄博華美車業有限公司 | 91370303MA3C3Y0B2M | 劉舒桐 | 1、責令改正;2、罰款伍萬(50000.00)元;3、沒收違法所得叁仟零伍拾(3050.00)元。 | 2020/09/28 | 如不服本處罰決定,可于收到本處罰決定書之日起六十日內向淄博市人民政府申請行政復議;也可以于六個月內依法向淄博市張店區人民法院提起行政訴訟。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