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國質量新聞網訊(閆冬)據國家企業信用信息公示系統,11月2日,上海美特斯邦威服飾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簡稱“美邦服飾”,股票代碼:002269.SZ)新增一條行政處罰信息。因“對商品或者服務作引人誤解的虛假宣傳的”,上海市浦東新區市場監督管理局對美邦服飾作出罰款5000元的行政處罰決定。
系統中關于美邦服飾的行政處罰信息顯示,行政處罰決定書文號:滬市監浦處〔2020〕152020000329號;違法行為類型:對商品或者服務作引人誤解的虛假宣傳的;行政處罰內容:罰款0.5000萬元;作出行政處罰機關為上海市浦東新區市場監督管理局;作出行政處罰決定日期為2020年10月22日。
中國質量新聞網發現,這并非美邦服飾首次因為宣傳問題被處罰,早在2018年4月3日,美邦服飾也曾受到過處罰。
當時的上海市浦東新區市場監督管理局行政處罰決定書顯示,經查明:當事人2017年4月份起在其淘寶“AMPM旗艦店”銷售的一款白鵝絨被在其詳情頁面使用“保暖系數比皖西地區鵝絨高10%以上”作為廣告數據。據查,當事人使用上述廣告數據依據為《中國羽絨行業團體標準》(TB/T CFDLA001-2016)中的羽絨分級標準的數據以及《江蘇出入境檢驗檢疫局工業產品檢測中心紡織實驗室的檢測報告》中的數據經過計算后得出的數據結論,但當事人未按規定表明該數據的出處。該廣告系當事人自行發布,案發后,當事人已將該款產品下架處理。上述事實,由案件線索告知函、詢問筆錄等證據證實。
當事人的上述行為違反《中華人民共和國廣告法》第十一條第二款“廣告使用數據、統計資料、調查結果、文摘、引用語等引證內容的,應當真實、準確,并表明出處。引證內容有適用范圍和有效期限的,應當明確表示”之規定,構成廣告使用數據未表明出處的違法行為。
美邦服飾因此被上海市浦東新區市場監督管理局處以5000元罰款。
不僅如此,美邦服飾還多次因其他問題被市場監管部門處罰。在2016年、2018年、2019年均有相關行政處罰信息。其中多次為“生產者、銷售者在產品中摻雜、摻假,以假充真,以次充好,或者以不合格產品冒充合格產品”;違法行為類型還有“質量類”,以及排放的污水水質超標、電器線路的敷設不符合規定等。
資料顯示,美邦服飾成立于2000年12月6日,注冊資本251250萬人民幣,法定代表人胡佳佳。
2008年8月28日,該公司成功上市,時任董事長周成建一躍成為內地服裝業首富,身價飆至180億元。
時過境遷,因業績滑坡,美邦服飾的總市值如今已經不足50億元。2020年10月29日,美邦服飾披露的三季報顯示,前三季度歸屬于母公司所有者的凈利潤虧損7億元,上年同期凈虧損2.38億元,虧損擴大;營業收入26億元,同比減少33.33%;基本每股收益-0.28元,上年同期基本每股收益-0.09元。與三季報一同發布的還有2020年度業績預告。該公告顯示,美邦服飾2020年將繼續虧損,虧損金額在5.8億元至8.2億元之間。2019年,美邦服飾全年虧損8.23億元,今年也扭虧無望,連續兩年虧損該股或將面臨被ST處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