海口市市場監督管理局龍華分局關于不合格食品風險控制情況的通告
一、海口龍華溫澤光蔬菜攤經營的黃豆芽
(一)抽檢基本情況
2020年9月23日,海口海關技術中心受海南省市場監督管理局委托,派工作人員到海口市金盤頭鋪市場內的海口龍華溫澤光蔬菜攤,對該攤正在銷售的黃豆芽進行監督抽檢。。經檢驗,上述黃豆芽6-芐基腺嘌呤項目不符合國家食品藥品監督管理總局、農業部、國家衛生和計劃生育委員會關于豆芽生產過程中禁止使用6-芐基腺嘌呤等物質的公告要求,檢驗結論為不合格。標準指標:不得檢出,其實測值為31.4ug/kg。上述不合格批次黃豆芽的生產日期為2020年9月23日。
(二)現場檢查情況
經查明,2020年9月23日,海口龍華溫澤光蔬菜攤經營者溫澤光購進黃豆芽15斤,置其海口龍華溫澤光蔬菜攤銷售,至收到上述不合格黃豆芽《檢驗報告》(№: 2120008518)時(2020年10月28日),上述不合格黃豆芽已全部銷售。
(三)市場監管部門依法監督經營企業配合生產企業下架封存及召回不合格食品等情況
當事人接到該檢驗報告后立即在其攤位張貼《召回啟事》,公布召回與上述檢測不合格相同批次黃豆芽信息。
(四)無其他風險控制措施。
二、廣大消費者如發現食品安全違法行為,可撥打市場監管部門12315熱線電話投訴舉報。
海口市市場監督管理局龍華分局
2019年11月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