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國質量新聞網訊 (記者 徐遠官) 11月25日,陜西安康市市場監督管理局網站發布關于13批次食品不合格情況的通告。通告稱,近期,該局組織對餐飲食品、淀粉及淀粉制品、食用農產品、豆制品、蜂制品、酒類、糧食加工品、肉制品、食鹽、食用油、油脂及其制品、蔬菜制品、調味品12大類食品335批次樣品進行了食品安全監督抽檢,其中酒類、食用油、油脂及其制品2大類13批次樣品不合格,檢出酸值/酸價、食品添加劑、酒精度品質不達標等問題。
監督抽檢不合格食品具體情況如下:
(一)嵐皋縣民意通商貿有限公司銷售的純糧原漿包谷酒,1批次甜蜜素(以環己基氨基磺酸計)不符合食品安全國家標準規定。檢測機構為陜西太陽景檢測有限責任公司。
(二)石泉縣洋秀油坊銷售生產的芝麻油,1批次酸值/酸價不符合食品安全國家標準規定。檢驗機構為中量檢測認證有限公司。
(三)鎮坪縣佳樂白酒加工小作坊銷售生產的白酒,1批次酒精度不符合食品安全國家標準規定。檢驗機構為中量檢測認證有限公司。
(四) 平利縣城關鎮龍頭村小甑酒坊農家樂銷售生產的玉米酒,1批次酒精度不符合食品安全國家標準規定。檢驗機構為中量檢測認證有限公司。
(五) 平利縣八仙鎮古法純釀酒坊銷售生產的玉米酒,1批次酒精度不符合食品安全國家標準規定。檢驗機構為中量檢測認證有限公司。
(六)紫陽縣賈政印白酒加工小作坊銷售生產的包谷酒 (55°),1批次酒精度不符合食品安全國家標準規定。檢驗機構為中量檢測認證有限公司。
(七)安康市漢濱區恒口鎮百老泉酒坊連鎖專賣店銷售的百老泉高粱酒(60°),1批次酒精度不符合食品安全國家標準規定。檢驗機構為中量檢測認證有限公司。
(八)紫陽縣朱家油坊植物油加工小作坊銷售生產的芝麻油,1批次酸值/酸價不符合食品安全國家標準規定。檢驗機構為中量檢測認證有限公司。
(九)安康市高新成豐青稞酒銷售部銷售的高粱醇(60°), 1批次酒精度不符合食品安全國家標準規定。檢驗機構為中量檢測認證有限公司。
(十)白河縣西營鎮清香油坊銷售生產的菜籽油,1批次苯并[α]芘不符合食品安全國家標準規定。檢驗機構為中量檢測認證有限公司。
(十一)安康市高新成豐青稞酒銷售部銷售的青稞王(52°),1批次酒精度不符合食品安全國家標準規定。檢驗機構為中量檢測認證有限公司。
(十二)漢陰縣城關鎮惠聯購物廣場中心銷售的42°枸杞酒,1批次酒精度不符合食品安全國家標準規定。檢驗機構為中量檢測認證有限公司。
(十三)漢濱區福云油坊銷售的菜籽油,1批次苯并[α]芘不符合食品安全國家標準規定。檢驗機構為中量檢測認證有限公司。
對抽檢中發現的不合格產品,安康市市場監督管理局已責成生產經營者所在地的市場監督管理部門立即組織開展處置工作,查清產品流向,采取下架召回不合格產品等措施控制風險;對違法違規行為,依法處理。
消費者如在市場上發現或購買到本次公布信息中所涉不合格產品,請撥打投訴舉報電話12315反映。
抽檢不合格產品信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