關于上海簡真實業有限公司涉嫌擅自更換庫房地址未申請變更案
行政處罰信息 | |||
詳情摘要 | |||
行政處罰決定書文號 | 滬市監奉處〔2020〕262020000787號 | ||
行政處罰當事人 | 單位 | 名稱 | 上海簡真實業有限公司 |
注冊號 | 310120003421131 | ||
法定代表人(負責人)姓名 | 李怡 | ||
違法行為類型 | 醫療器械經營企業擅自變更經營場所或者庫房地址、擴大經營范圍或者擅自設立庫房 | ||
行政處罰內容 | 罰款1.0000萬元,責令改正 | ||
作出行政處罰決定機關名稱 | 上海市奉賢區市場監督管理局 | ||
作出行政處罰決定日期 | 2020-12-01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