天津市鑫雙迪肉類制品發展有限公司提交虛假材料取得公司變更登記案
行政處罰信息公開表 | ||||||||||||
案件名稱 | 市場主體(當事人)名稱 | 營業執照注冊號 | 組織機構代碼 | 法定代表人名稱 | 處罰決定書文號 | 主要違法事實 | 處罰種類 | 處罰依據 | 行政處罰的履行方式和期限 | 作出行政處罰決定機關名稱 | 作出處罰決定日期 | 備注 |
天津市鑫雙迪肉類制品發展有限公司提交虛假材料取得公司變更登記案 | 天津市鑫雙迪肉類制品發展有限公司 | 91120222722991918R | 段衛寧 | 津武市監稽罰【2020】264號 | 當事人提交虛假材料取得公司變更登記行為,構成了《中華人民共和國公司法》第一百九十八條所致違法行為 | 罰款 | 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公司法》第一把九十八條規定 | 自動履行,15日 | 天津市武清區市場監督管理局 | 2020年12月31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