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國質量新聞網訊 2021年1月15日,新疆維吾爾自治區市場監督管理局網站發布的食品安全監督抽檢信息通告(2021年第2期)2021年 第 2 號顯示,近期,新疆維吾爾自治區市場監督管理局組織抽檢乳制品、飲料、酒類、糕點、保健食品、食用農產品、食鹽和食用油、油脂及其制品等8類食品572批次樣品。根據食品安全國家標準檢驗和判定,其中抽樣檢驗項目合格樣品560批次,不合格樣品12批次。不合格食品涉及質量指標、微生物污染、農獸藥殘留和超范圍、超限量使用食品添加劑等指標問題。
質量指標問題
(一)莎車縣萬眾之春榨油廠生產的棉籽油,過氧化值不符合食品安全國家標準規定。檢驗機構為新疆維吾爾自治區產品質量監督檢驗研究院。
(二)新疆豐葵源生物科技有限公司生產的紅花籽油,過氧化值不符合食品安全國家標準規定。檢驗機構為新疆維吾爾自治區產品質量監督檢驗研究院。
微生物污染物問題
(一)新疆七一醬園綜合購物有限公司銷售的、察布查爾錫伯自治縣陽光乳品廠生產的鮮酸奶球(軟質奶疙瘩),酵母不符合食品安全國家標準規定。檢驗機構為新疆維吾爾自治區產品質量監督檢驗研究院。
(二)裕民縣廚王食品生產的風味飲料,菌落總數不符合食品安全國家標準規定。檢驗機構為新疆維吾爾自治區產品質量監督檢驗研究院。
農獸藥殘留問題
(一)烏魯木齊市沙依巴克區泰坤白條雞店銷售的鴿肉,恩諾沙星不符合食品安全國家標準規定。檢驗機構為新疆維吾爾自治區產品質量監督檢驗研究院。
(二)烏魯木齊市沙依巴克區雪梅白條雞經銷點銷售的烏雞肉,恩諾沙星不符合食品安全國家標準規定。檢驗機構為新疆維吾爾自治區產品質量監督檢驗研究院。
(三)新源縣人來人網商貿有限公司銷售的烏雞肉,恩諾沙星不符合食品安全國家標準規定。檢驗機構為新疆維吾爾自治區產品質量監督檢驗研究院。
(四)被抽樣單位地址為新疆烏魯木齊高新區(新市區)民安一巷81號112號的高新區(新市區)民安巷新鮮蔬菜店銷售的黃豆芽,6-芐基腺嘌呤(6-BA)不符合食品安全國家標準規定。檢驗機構為普研(上海)標準技術服務股份有限公司。
(五)阜康市食為鮮蔬菜店銷售的黃豆芽,6-芐基腺嘌呤(6-BA)和4-氯苯氧乙酸鈉(以4-氯苯氧乙酸計)均不符合食品安全國家標準規定。檢驗機構為普研(上海)標準技術服務股份有限公司。
(六)奎屯雷福榮蔬菜水果店銷售的韭菜,氧樂果不符合食品安全國家標準規定。檢驗機構為普研(上海)標準技術服務股份有限公司。
(七)庫爾勒土豪區日日鮮便利店銷售的毛芹菜,毒死蜱不符合食品安全國家標準規定。檢驗機構為普研(上海)標準技術服務股份有限公司。
超范圍、超限量使用食品添加劑問題
新疆陽派食品有限公司銷售的新小麻花(糕點),鋁的殘留量(干樣品,以Al計)不符合食品安全國家標準規定。檢驗機構為新疆維吾爾自治區產品質量監督檢驗研究院。
新疆維吾爾自治區市場監督管理局表示,對抽檢中發現的不合格食品,已責成相關地(州、市)市場監管部門立即組織開展處置工作,查清產品流向,采取下架召回不合格產品等措施控制風險;對違法違規行為,依法從嚴處理;及時將風險防控措施和核查處置情況向社會公示。
新疆維吾爾自治區市場監督管理局特別提醒消費者,如在市場上發現或購買到附件所列的不合格食品,請撥打食品安全投訴舉報電話12315進行投訴舉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