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國質量新聞網訊 2021年春節將至,為進一步規范電信和旅游市場價格秩序,滿足群眾節日通信和旅游需求,近日,江蘇省市場監管局分別向省級電信業務經營者和景區發出政策提醒函。
提醒
各相關經營者應當嚴格遵守價格法律、法規及政策,自覺增強社會責任感,著眼保障人民群眾就地過年和服務疫情防控大局,積極落實優惠減免措施,主動履行價格承諾。按照要求做好明碼標價,全面、準確標示各促銷活動的附加條件。
不得片面夸大優惠幅度或者作容易引起誤解的宣傳。
不得利用虛假的或者使人誤解的標價形式或者價格手段,誘騙消費者進行交易。
不得捆綁或者搭售產品。
不得強制或者變相強制消費者接受服務并收費。
此外,對景區內相關服務經營者和電信業務各類代理點,各有關景區和電信運營商應當加強日常管理和政策指導,引導其加強價格自律、堅持誠信經營。
電信資費相關政策提醒
2021年春節將至,為進一步規范電信資費行為,切實滿足人民群眾遠程拜年、視頻聚會以及線上文娛消費等節日通信需求,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價格法》《江蘇省價格條例》《關于商品和服務實行明碼標價的規定》《禁止價格欺詐行為的規定》《江蘇省電信資費行為規范》等規定,現就電信資費相關政策提醒如下:
一、嚴格遵守價格法律、法規及政策,自覺增強社會責任感,著眼保障人民群眾就地過年和服務疫情防控大局,積極為城鄉低收入群體和就地過年群眾提供更加優惠的資費方案。
二、嚴格執行明碼標價規定,按要求公示服務項目、服務內容、資費標準、咨詢(投訴)的聯系方式等信息。對資費方案限制性條件及其他需引起用戶注意的事項,應當履行提醒告知義務,不得片面夸大資費優惠幅度或者作容易引起用戶誤解的宣傳。不得利用虛假的或者使人誤解的標價形式或者價格手段,誘騙用戶選擇接受資費產品或者服務。及時將價格舉報投訴電話12358變更為12315,主動接受社會監督。
三、切實保障用戶的自主選擇權,對涉及用戶基本通信需求的數據、語音、短信息、寬帶等業務進行打包銷售時,必須另外提供包內單項業務單獨的資費方案(標準)供用戶選擇。不得強制或者變相強制用戶選擇其指定的資費方案,不得在未經用戶確認同意的情況下提供服務并收費或者擅自更改與用戶約定的資費方案。
四、嚴格履行約定的服務及價格承諾,推出就地過年流量、通信優惠政策的地區,不得附加使用條件,不得強制搭售其他產品,不得借機變相提高資費套餐價格,不得減少服務內容或者降低服務質量。
五、切實加強對自營廳、指定專營廳、代理店、加盟店等各類營業網點,以及電話、網上營業廳、掌上營業廳、微信公眾號、電商平臺入駐店鋪等電子渠道的日常管理,進一步加強價格自律、堅持誠信經營。
各電信業務經營者應當按照政策提醒要求,認真進行清理自查,進一步規范自身價格行為。節日期間,江蘇省市場監管局將適時組織開展市場巡查檢查,對經提醒仍未整改的價格違法行為,將嚴格依法查處,對典型案例公開曝光。
景區門票和相關服務價格政策提醒
2021年春節將至,就地過年群眾周邊游需求集中釋放。為進一步規范旅游市場價格秩序,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價格法》《江蘇省價格條例》《關于商品和服務實行明碼標價的規定》《江蘇省景區門票和相關服務價格管理辦法》等規定,現就景區門票和相關服務價格政策提醒如下:
一、嚴格遵守價格法律、法規及政策,自覺增強社會責任感,著眼保障人民群眾就地過年和服務疫情防控大局,嚴格執行政府定價的門票價格,落實各項優惠、減免措施,主動履行價格承諾,依法依規經營。
二、嚴格執行明碼標價規定,在售票處顯著位置公示普通門票、特殊參觀點門票、聯票及臨時展覽門票價格、門票價格優惠范圍和幅度以及景區內另行收費項目的價格和投訴舉報電話等信息。不得違規設置園中園門票,不得強行銷售聯票、強制代收保險費,不得將景區內其他各類服務與門票捆綁銷售。及時將價格舉報投訴電話12358變更為12315,主動接受社會監督。
三、切實加強對景區內索道、觀光車、導游講解、購物、餐飲、住宿、停車等相關服務經營者的政策指導和日常管理,引導其加強價格自律、堅持誠信經營。堅決制止“坐地起價”“隨意加價”等行為。不得以虛假標價、虛假折扣等手段蒙騙欺詐消費者,不得通過分解項目、強制服務、降低服務質量等方式變相收費。
各旅游經營者應當按照政策提醒要求,認真進行清理自查,進一步規范自身價格行為。節日期間,江蘇省市場監管局將適時組織開展市場巡查檢查,對經提醒告誡仍未整改的價格違法行為,將嚴格依法查處,對典型案例公開曝光。(供稿:江蘇省市場監管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