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國質量新聞網訊 (記者 徐遠官) 2021年2月9日,廣東省市場監督管理局發布關于春節期間食品專項抽檢情況的通告(2021年第6期)。通告稱,為加強2021年春節期間食品安全監管,該局近期組織抽檢糧食加工品、乳制品、飲料、餅干、速凍食品、薯類和膨化食品、糖果制品、茶葉及相關制品、酒類、水果制品、炒貨食品及堅果制品、水產制品、糕點、餐飲食品、食用農產品等15類食品1554批次樣品。根據食品安全國家標準檢驗和判定,其中抽樣檢驗項目合格樣品1523批次、不合格樣品31批次,檢出微生物污染、農獸藥殘留、重金屬污染及其他指標問題。具體情況如下:
一、微生物污染問題
(一)東莞市大嶺山廣聯凍肉經營部銷售的標稱廣州市景晨食品有限公司生產的糯米雞(速凍面米食品),菌落總數和大腸菌群不符合食品安全國家標準規定。檢驗機構為精益和泰質量檢測股份有限公司。
(二)海豐縣藍天貿易有限公司銷售的標稱汕頭市佳盛食品科技有限公司生產的旺角地鐵站美味燒海苔(原味),菌落總數不符合食品安全國家標準規定。檢驗機構為深圳海關食品檢驗檢疫技術中心。
(三)廣州市黃埔區尹珍食品經營部銷售的標稱東莞市添康健食品實業有限公司生產的榴蓮風味餅,菌落總數不符合食品安全國家標準規定。檢驗機構為精益和泰質量檢測股份有限公司。
(四)佛山市南海區大瀝永稻田食品商行銷售的標稱佛山市南海澳美思食品廠生產的蛋蛋仔(香脆蛋圓餅糕點),大腸菌群不符合食品安全國家標準規定。檢驗機構為精益和泰質量檢測股份有限公司。
(五)江門市三千嶺餐飲管理有限公司江海分公司銷售的醬豬耳朵,單核細胞增生李斯特氏菌不符合食品安全地方標準規定。檢驗機構為廣州質量監督檢測研究院。
二、農獸藥殘留問題
(一)揭陽市點勝匯餐飲服務有限公司銷售的雞肉,氯霉素不符合食品安全國家標準規定。檢驗機構為深圳市計量質量檢測研究院。
(二)清遠市清城區許鮮水果店銷售的檸檬,草甘膦不符合食品安全國家標準規定。檢驗機構為華測檢測認證集團股份有限公司。
(三)廣州市黃埔區金貝玉水果店銷售的澳洲甜橙,2,4-滴和2,4-滴鈉鹽不符合食品安全國家標準規定。檢驗機構為華測檢測認證集團股份有限公司。
(四)東莞市中堂陸超水產品檔銷售的牛蛙,恩諾沙星不符合食品安全國家標準規定。檢驗機構為廣東省食品工業研究所有限公司(廣東省質量監督食品檢驗站)。
(五)中山市小欖鎮陳君杰水產品店銷售的桂花魚,孔雀石綠不符合食品安全國家標準規定。檢驗機構為廣東省食品工業研究所有限公司(廣東省質量監督食品檢驗站)。
(六)鶴山市沙坪阿英水果店銷售的新會橙,聯苯菊酯不符合食品安全國家標準規定。檢驗機構為華測檢測認證集團股份有限公司。
(七)湛江市霞山區林觀生蔬菜檔銷售的茄子,克百威不符合食品安全國家標準規定。檢驗機構為廣東省科學院生物工程研究所。
(八)東莞市中堂肥婆水果檔銷售的龍眼,克百威不符合食品安全國家標準規定。檢驗機構為華測檢測認證集團股份有限公司。
(九)廉江市永福房地產有限公司永福購物中心銷售的黃豆芽,4-氯苯氧乙酸鈉(以4-氯苯氧乙酸計)不符合食品安全國家標準規定。檢驗機構為廣東省科學院生物工程研究所。
(十)汕頭市龍湖區鷗汀綜合市場辛旭強銷售的花蛤(花甲),恩諾沙星不符合食品安全國家標準規定。檢驗機構為廣東省食品工業研究所有限公司(廣東省質量監督食品檢驗站)。
(十一)東湖市場馮學芬銷售的普通白菜,毒死蜱不符合食品安全國家標準規定。檢驗機構為廣東省科學院生物工程研究所。
(十二)東湖市場鄧眉銷售的普通白菜,啶蟲脒不符合食品安全國家標準規定。檢驗機構為廣東省科學院生物工程研究所。
(十三)汕頭市龍湖區姚燕文蔬菜店銷售的結球甘藍,甲胺磷不符合食品安全國家標準規定。檢驗機構為廣東省科學院生物工程研究所。
(十四)廣東華南通商貿發展有限公司揭陽榕城分公司銷售的苦瓜,氯氟氰菊酯和高效氯氟氰菊酯不符合食品安全國家標準規定。檢驗機構為廣東省科學院生物工程研究所。
(十五)潮州市楓春果菜水產批發市場李加雄銷售的花蛤(花甲),氯霉素不符合食品安全國家標準規定。檢驗機構為廣東省食品工業研究所有限公司(廣東省質量監督食品檢驗站)。
(十六)汕尾市信利廣場貿易有限公司銷售的青匙,孔雀石綠不符合食品安全國家標準規定。檢驗機構為廣東省食品工業研究所有限公司(廣東省質量監督食品檢驗站)。
(十七)潮州市楓溪區陳板泉蔬菜店銷售的芥藍,甲基異柳磷、氯氰菊酯和高效氯氰菊酯不符合食品安全國家標準規定。檢驗機構為廣東省科學院生物工程研究所。
(十八)四會市東城區凌強蔬菜檔銷售的豇豆,克百威和滅蠅胺不符合食品安全國家標準規定。檢驗機構為廣東省科學院生物工程研究所。
(十九)博羅縣龍溪英求茶煙酒水果行銷售的橙子,2,4-滴和2,4-滴鈉鹽不符合食品安全國家標準規定。檢驗機構為華測檢測認證集團股份有限公司。
(二十)清遠市大潤發商業有限公司銷售的青豆角,滅蠅胺不符合食品安全國家標準規定。檢驗機構為廣東省科學院生物工程研究所。
(二十一)肇慶高新區大昌隆商行銷售的香蔥,水胺硫磷不符合食品安全國家標準規定。檢驗機構為廣東省科學院生物工程研究所。
(二十二)肇慶市昌大昌超級購物廣場有限公司清遠店銷售的韭菜,腐霉利不符合食品安全國家標準規定。檢驗機構為廣東省科學院生物工程研究所。
(二十三)深圳市寶安區西鄉福中福市場王軍蔬菜檔銷售的豇豆,甲胺磷不符合食品安全國家標準規定。檢驗機構為廣東省科學院生物工程研究所。
三、重金屬污染問題
肇慶高新區明芳菜檔銷售的韭菜,鎘(以Cd計)不符合食品安全國家標準規定。檢驗機構為廣東省科學院生物工程研究所。
四、其他指標問題
(一)廣州市黃埔區尹珍食品經營部銷售的標稱廣東泓潤食品有限公司生產的酒鬼鍋巴,酸價(以脂肪計)不符合食品安全國家標準規定。檢驗機構為精益和泰質量檢測股份有限公司。
(二)廣東華南通商貿發展有限公司潮安分公司銷售的標稱廣州唐味園食品有限公司生產的奶油花生,過氧化值(以脂肪計)不符合食品安全國家標準規定。檢驗機構為廣州海關技術中心。
廣東省市場監督管理局已要求轄區市場監管部門及時對不合格食品及其生產經營者進行調查處理,責令企業查清產品流向,采取下架、召回不合格產品等措施控制風險,并分析原因進行整改。同時要求轄區市場監管部門將相關情況記入生產經營者食品安全信用檔案,并按規定在監管部門網站上公開相關信息。
食品安全消費提示:消費者應當在正規可靠渠道購買所需食品并保存相應購物憑證,要看清外包裝上的相關標識,如生產日期、保質期、生產者名稱和地址、成分或配料表、食品生產許可證編號等標識是否齊全并符合法律法規的規定。不要購買無廠名、廠址、生產日期和保質期的產品,不要購買超過保質期的產品,不要購買公布的不合格產品。歡迎廣大消費者積極參與食品安全監督,關注食品安全抽檢信息公布,如在市場上發現本次公布信息中所涉的不合格食品,請及時撥打當地投訴舉報電話12345或12315。
點擊下載:附件1-24.zip
1.本次抽檢依據和檢驗項目
2.速凍食品監督抽檢不合格產品信息
3.薯類和膨化食品監督抽檢不合格產品信息
4.炒貨食品及堅果制品監督抽檢不合格產品信息
5.水產制品監督抽檢不合格產品信息
6.糕點監督抽檢不合格產品信息
7.餐飲食品監督抽檢不合格產品信息
8.食用農產品監督抽檢不合格產品信息
9.糧食加工品監督抽檢產品合格信息
10.乳制品監督抽檢產品合格信息
11.飲料監督抽檢產品合格信息
12.餅干監督抽檢產品合格信息
13.速凍食品監督抽檢產品合格信息
14.薯類和膨化食品監督抽檢產品合格信息
15.糖果制品監督抽檢產品合格信息
16.茶葉及相關制品監督抽檢產品合格信息
17.酒類監督抽檢產品合格信息
18.水果制品監督抽檢產品合格信息
19.炒貨食品及堅果制品監督抽檢產品合格信息
20.水產制品監督抽檢產品合格信息
21.糕點監督抽檢產品合格信息
22.餐飲食品監督抽檢產品合格信息
23.食用農產品監督抽檢產品合格信息
24.關于部分檢驗項目的說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