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國質量新聞網訊(閆冬)近日,在山東省市場監督管理局網站發布的《關于23批次食品不合格情況的通告2021年第12期(總第285期)》中顯示,山東省聊城百大連鎖有限公司(以下簡稱:聊城百大連鎖)東城店銷售的食品樣品抽檢不合格。
據披露,聊城市經濟技術開發區山東省聊城百大連鎖有限公司東城店銷售的1批次黃豆芽樣品,被檢出6-芐基腺嘌呤(6-BA)不符合食品安全國家標準規定。其生產(購進或檢疫)日期/批號為2020年8月25日,檢驗結果89.52μg/kg,標準值則為不得檢出。檢驗機構為泰安市食品藥品檢驗檢測研究院。
據了解,6-芐基腺嘌呤(6-BA)是一種廣泛使用的添加于植物生長培養基的細胞分裂素。豆芽中檢出6-芐基腺嘌呤(6-BA)的原因,可能是生產者為提高豆芽產量,從而違規使用相關農藥。經常食用的話會對身體健康造成影響。
早在2015年,原國家食品藥品監督管理總局、原農業部、原國家衛生和計劃生育委員會發布關于豆芽生產過程中禁止使用6-芐基腺嘌呤等物質的公告(2015年第11號)。公告內容顯示,6-芐基腺嘌呤、4-氯苯氧乙酸鈉、赤霉素等物質作為低毒農藥登記管理并限定了使用范圍,豆芽生產不在可使用范圍之列,豆芽生產過程中使用上述物質的安全性尚無結論。為確保豆芽食用安全,現重申:生產者不得在豆芽生產過程中使用6-芐基腺嘌呤、4-氯苯氧乙酸鈉、赤霉素等物質,豆芽經營者不得經營含有6-芐基腺嘌呤、4-氯苯氧乙酸鈉、赤霉素等物質的豆芽。凡在豆芽生產和經營過程中違反上述規定的,由食品藥品監管、農業等相關部門依照法律法規予以處理。
公開資料顯示,山東省聊城百大連鎖有限公司2007年4月成立。距今已有14年。注冊資本300萬元,法定代表人王媛媛。經營范圍包含預包裝食品、散裝食品、乳制品(含嬰幼兒配方乳粉)、保健食品、日用百貨等銷售及網上的經營。
中國質量新聞網還發現,該公司近年還因為食品方面有違法被處罰。2017年7月和8月,聊城百大連鎖分別被相關部門沒收違法所得16.50元,罰款5000元,罰沒合計5016.5元;沒收違法所得31.3元,罰款5000元,罰沒合計5031.3元。
來源:企查查
值得注意的是,該公司近年來還因為各種糾紛被告上法庭10余次,原告中不乏農夫山泉等知名企業。涉及的糾紛包括侵害商標權糾紛,著作權權屬、侵權糾紛,侵害外觀設計專利權糾紛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