臺州市仙居縣市場監督管理局關于不合格食品核查處置情況的通告(2021年第16號)
仙居縣吾嘉超市經營抽檢不合格原味瓜子的處置情況:
一、不合格食品基本情況
食品名稱:原味瓜子,《檢驗報告》(NO:2010924199);購進日期:2020年11月2日;被抽樣單位名稱:仙居縣吾嘉超市;檢測結論:經抽樣檢驗,過氧化值(以脂肪計)項目不符合GB 19300-2014《食品安全國家標準 堅果與籽類食品》要求,檢驗結論為不合格。
二、核查處置情況
(一)調查處理情況:2020年12月16日,執法人員依法將抽樣檢驗《檢驗報告》送達當事人并對現場進行檢查,現場未發現有2020年11月2日購進的抽檢不合格批次原味瓜子在經營,我局于2020年12月18日立案調查。
(二)產品控制情況:經調查,當事人于2020年11月2日從溫嶺市旭康食品貿易有限公司購進原味瓜子2袋,共40斤。截至執法人員送達檢驗報告之日,上述抽檢不合格批次原味瓜子已售空。由于當事人未建立銷售記錄,無法明確銷售對象,當事人無法履行召回流程。截至2021年2月2日,我局未接到消費者食用該批次原味瓜子的相關投訴。
(三)違法行為查處情況:當事人向我局提供了供貨商溫嶺市旭康食品貿易有限公司的營業執照復印件、食品經營許可證復印件、進貨票據以及該批次原味瓜子的產品外包裝和合格證照片。綜上,辦案人員認為當事人已履行了《中華人民共和國食品安全法》規定的進貨查驗義務,當事人確實不知道所采購的食品不符合食品安全標準,并能如實說明其進貨來源,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食品安全法》第一百三十六條的規定,決定對當事人不予行政處罰。
(四)原因排查及整改情況:經對不合格原因進行分析排查,涉嫌為生產領域存在食品安全風險,已將不合格情況通報原味瓜子生產商所在地市場監管部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