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國質量新聞網訊 為迎接即將到來的2021年“3·15國際消費者權益日”,營造和諧放心的消費環境,更好保護消費者的合法權益,甘肅省蘭州市七里河區市場監管局緊密圍繞“守護安全暢通消費”主題,公布2020年度侵害消費者合法權益典型案例,處理非本人簽字認購書退房屋定金12000元案入選。
案情簡介
2020年12月10日七里河區市場監管局彭家坪所接到省市場監管局12315指揮中心分派牛女士投訴單,稱其在蘭州某房地產開發有限公司交20000元定金預定房屋,因簽訂認購書非本人簽字為由,要求商家退還定金,商家不予退還,請求七里河區市場監管局調解處理。
處理結果
接到投訴后,執法人員調查了解,投訴人交付定金時以微信轉賬的方式將20000元轉給了其置業顧問的私人微信,讓其置業顧問幫其簽訂了認購書,并為其出具了票據。后因個人原因不再購買此房屋,欲退回20000元定金,該房地產開發有限公司以牛女士簽訂了認購書為由不予退還,投訴人以認購書非本人簽字為由要求退還20000元,雙方無法達成一致。執法人員與商家進行耐心溝通,最終該房地產開發有限公司退還牛女士12000元,消費者表示認可。
案例評析
生活消費購買、使用商品或者接受服務時要通過正規渠道并且索要正規的票據,當其權益受到損害時可以向相關監管機關投訴。(來源:甘肅市場監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