臺州市路橋區市場監督管理局關于不合格食品核查處置情況的通告(2021年第61號)
關于臺州市路橋老兄排檔銷售不合格雞肉處置情況說明:
一、不合格雞肉基本情況
名稱:雞肉;《檢驗報告》:(NO:20F116009);抽檢日期:2020年11月15日;被抽樣單位名稱:臺州市路橋老兄排檔;檢測結論:五氯酚酸鈉(以五氯酚計)項目不符合農業農村部第250號公告《食品動物中禁止使用的藥品及其他化合物清單》要求,檢驗結果為不合格。
二、核查處置情況
(一)調查處理情況:2020年12月14日,執法人員將抽樣檢驗不合格的《檢驗報告》送達當事人,后對餐飲店現場進行檢查,我局于2021年1月4日對當事人進行立案調查。
(二)產品控制情況:經調查,當事人在收到檢驗不合格報告后,對檢測結果沒有異議。收到檢驗報告后,當事人已整改,去菜場購貨時都要拍一下對方的營業執照和產品的檢測結果。截至2021年1月29日,未接到消費者關于對當事人餐飲店使用雞肉關于五氯酚酸鈉(以五氯酚計)項目不符合農業農村部第250號公告《食品動物中禁止使用的藥品及其他化合物清單》要求不合格的相關投訴。
(三)違法行為查處情況:當事人經營餐飲店,顯示五氯酚酸鈉(以五氯酚計)項目不符合農業農村部第250號公告《食品動物中禁止使用的藥品及其他化合物清單》要求,當事人餐飲店經營添加藥品的雞肉,當事人上述行為違反了《浙江省食品小作坊小餐飲店小食雜店和食品攤販管理規定》第十二條第(八)項之規定,系違法行為。根據《浙江省食品小作坊小餐飲店小食雜店和食品攤販管理規定》第二十三條第一款第(六)項之規定,決定對當事人作如下處罰:罰款5100元。
(四)原因排查及整改情況:經過排查,系當事人沒有完全履行對雞肉進貨查驗等造成的。我局要求當事人嚴格履行對食品進貨查驗,保證產品合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