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國質量新聞網訊 2021年3月10日,陜西省市場監督管理局網站發布的《關于15批次食品不合格情況的通告(2021年第10期)》顯示,近期,陜西省市場監督管理局組織對餐飲食品、淀粉及淀粉制品、食用農產品、飲料、酒類、薯類和膨化食品、糧食加工品、蜂產品、水果制品、特殊膳食食品、調味品、蔬菜制品12大類食品393批次樣品進行了食品安全監督抽檢,其中餐飲食品、淀粉及淀粉制品、食用農產品、飲料、酒類、薯類和膨化食品、糧食加工品7大類15批次樣品不合格,檢出超范圍超限量使用食品添加劑、違規使用禁用物質、污染物超標、農藥殘留超限值、微生物污染、品質未達標的問題。
監督抽檢不合格食品具體情況如下:
一、米脂縣老姜搟面皮小吃店銷售的油餅(自制食品), 1批次鋁的殘留量(干樣品,以Al計)不符合食品安全國家標準規定。檢驗機構為延安市食品質量安全檢驗檢測中心。
二、渭南市臨渭區蜀九門火鍋店銷售的黃豆芽, 1批次6-芐基腺嘌呤(6-BA)不符合《國家食品藥品監督管理總局 農業部 國家衛生和計劃生育委員會關于豆芽生產過程中禁止使用6-芐基腺嘌呤等物質的公告》(2015年 第11號)規定。檢驗機構為陜西省食品藥品監督檢驗研究院。
三、富平縣阿飛砂鍋店銷售的黃豆芽, 1批次6-芐基腺嘌呤(6-BA)不符合《國家食品藥品監督管理總局 農業部 國家衛生和計劃生育委員會關于豆芽生產過程中禁止使用6-芐基腺嘌呤等物質的公告》(2015年 第11號)規定。檢驗機構為陜西省食品藥品監督檢驗研究院。
四、佳縣潤娥粉條門市銷售的標稱子洲縣樊氏羽真辣品坊生產的孔凡勝牌樊氏手工土豆粉, 1批次鋁的殘留量(干樣品,以Al計)不符合《國家衛生計生委關于批準β-半乳糖苷酶為食品添加劑新品種等的公告》(2015年第1號)規定。檢驗機構為延安市食品質量安全檢驗檢測中心。
五、府谷縣雙龍水產調味批發部銷售的寬粉,1批次鋁的殘留量(干樣品,以Al計)不符合《國家衛生計生委關于批準β-半乳糖苷酶為食品添加劑新品種等的公告》(2015年第1號)規定。檢驗機構為延安市食品質量安全檢驗檢測中心。
六、西安盒馬網絡科技有限公司大都薈分公司銷售的皮皮蝦, 1批次鎘(以Cd計)不符合食品安全國家標準規定。初檢機構為西安海關技術中心,西安盒馬網絡科技有限公司大都薈分公司對檢驗結果提出異議,并申請復檢,經陜西省產品質量監督檢驗研究院復檢后,維持初檢結論。
七、西安市灞橋區志誠超市銷售的韭菜, 1批次腐霉利不符合食品安全國家標準規定。檢驗機構為西安康派斯質量檢測有限公司。
八、漢中桃心島商貿有限責任公司超市旗艦店銷售的芹菜, 1批次甲拌磷不符合食品安全國家標準規定。檢驗機構為華研檢測集團有限責任公司。
九、標稱黃陵縣觀音純凈水廠生產的觀音牌觀音飲用純凈水, 1批次電導率[(25±1)℃]不符合《瓶裝飲用純凈水》(GB 17323-1998)標準規定。初檢機構為延安市食品質量安全檢驗檢測中心,黃陵縣觀音純凈水廠對檢驗結果提出異議,并申請復檢,經西安市產品質量監督檢驗院復檢后,維持初檢結論。
十、標稱子長縣三源純凈水有限公司生產的三源水坊牌三源水坊飲用純凈水, 1批次銅綠假單胞菌不符合食品安全國家標準規定。檢驗機構為延安市食品質量安全檢驗檢測中心。
十一、石泉縣家友商貿有限責任公司銷售的標稱河南省民豐葡萄酒有限公司生產的諾谷酒莊牌青梅酒,1批次酒精度(20℃)不符合產品明示標準規定。檢驗機構為陜西省產品質量監督檢驗研究院。
十二、西安市蓮湖區玉興食品商行銷售的標稱湖北二陽食品有限公司委托湖北二陽食品有限公司高新區分公司生產的秦之戀牌秦之戀手工鍋巴(爆辣味),1批次菌落總數不符合食品安全國家標準規定。檢驗機構為西安海關技術中心。
十三、眉縣首善鎮新匯購長城超市銷售的標稱西安市戶縣南海陽光食品廠生產的(齊香源+圖形)牌手工鍋巴(麻辣味),1批次菌落總數不符合食品安全國家標準規定。檢驗機構為西安海關技術中心。
十四、咸陽市渭城區百順新望眾生鮮食品便利店銷售的米線,1批次二氧化硫殘留量不符合食品安全國家標準規定。檢驗機構為陜西科儀陽光檢測技術服務有限公司。
十五、西安市閻良區客都生活超市有限公司銷售的雜糧饅頭(自制食品),1批次脫氫乙酸及其鈉鹽(以脫氫乙酸計)不符合食品安全國家標準規定。檢驗機構為廣電計量檢測(西安)有限公司。
陜西省市場監督管理局表示,對抽檢中發現的不合格產品,已責成生產經營者所在地的市場監督管理部門立即組織開展處置工作,查清產品流向,采取下架召回不合格產品等措施控制風險;對違法違規行為,依法依規處理。
消費者如在市場上發現或購買到本次公布信息中所涉不合格產品,請撥打投訴舉報電話12315反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