當事人:玉林市互強醫藥有限責任公司
主體資格證照名稱:營業執照
統一社會信用代碼(注冊號):91450900081170588E
住所:玉林市中秀路67號對面(廣西華宇建工有限責任公司玉柴項目部倉庫)
法定代表人(負責人、經營者):梁淯添
執法人員:劉功誠,執法證號:桂K201902286
執法人員:張兆貴,執法證號:桂K201901347
執法人員:劉曉丹,執法證號:桂K201901353
當事人存在以下行為:1.當事人倉庫溫濕度監測系統于2020年5月26日-6月3日進行驗證,但運行不正常不符合預期用途。一是測點終端采集的監測數據不準確;二是未連接溫濕度監測系統報警設備,監測的溫濕度值達到設定的臨界值或者超出規定范圍,系統未能實現就地和在指定地點進行報警,未能采用短信通訊的方式;三是未采取安全、可靠的方式備份監測數據。2.中藥飲片養護場所未配置溫濕度調控設備和監測終端。3.未開展2020年度內審工作。4.未開展2020年度質量風險評估工作。5.未按照培訓管理制度制定2021年年度培訓計劃并開展培訓和考核等未遵守《藥品經營質量管理規范》從事藥品經營活動的行為。
當事人上述行為,違反了《中華人民共和國藥品管理法》第五十三條的規定。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藥品管理法》第一百二十六條的規定,現責令當事人于2021年3月26日前改正上述違法行為,并作出如下行政處罰:警告。
當事人如不服本行政處罰決定,可以在收到本當場行政處罰決定書之日起六十日內向廣西壯族自治區人民政府或者國家藥品監督管理局申請行政復議;也可以在六個月內依法向南寧鐵路運輸法院提起行政訴訟。
廣西壯族自治區藥品監督管理局
2021年3月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