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據藥品不良反應評估結果,為進一步保障公眾用藥安全,國家藥品監督管理局決定對外用無敵膏非處方藥說明書范本進行修訂。現將有關事項公告如下:
一、上述藥品的上市許可持有人應依據《藥品注冊管理辦法》等有關規定,按照修訂后的非處方藥說明書范本(見附件)提出修訂說明書的補充申請,于2021年6月9日前報省級藥品監督管理部門備案。
修訂內容涉及藥品標簽的,應當一并進行修訂;說明書及標簽其他內容應當與原批準內容一致。在補充申請備案后9個月內對已出廠的藥品說明書及標簽予以更換。
上述藥品上市許可持有人應當對新增不良反應發生機制開展深入研究,采取有效措施做好相關藥品使用和安全性問題的宣傳培訓,指導醫師合理用藥。
二、臨床醫師應當仔細閱讀說明書的修訂內容,在選擇用藥時,應當根據新修訂說明書進行充分的效益/風險分析。
三、上述藥品為非處方藥,患者用藥前應當仔細閱讀上述藥品的說明書。
四、各省級藥品監督管理部門應當督促行政區域內上述藥品的上市許可持有人按要求做好相應說明書修訂和標簽、說明書更換工作;對違法違規行為依法嚴厲查處。
特此公告。
附件:外用無敵膏非處方藥說明書范本
國家藥監局
2021年3月1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