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國質量新聞網訊 近日,河北唐山市市場監管局、唐山市消協公布2020年度十大消費維權典型案例,涉及《購房廣告套路深 消費須謹慎》案例。
2020年8月25日,正欲購房的遵化張女士在本市某房地產公司售樓處看到內容為:預交一萬抵五萬;升值潛力大……的銷售廣告后,便毫不猶豫的在該售樓處交付預付款2萬元。但經過幾天考察后,張女士覺得該樓房的位置、價格等方面并不具有廣告中所言的優勢,隨即找到該房地產公司欲退回預付款。得到的答復卻是:預付款已上交,若要退款需要2021年10月份開盤時才能退,而且不是全款退回。張女士先后三次與該公司交涉未果,無奈之下,訴至消協。
處理過程及結果
經了解得知,供需雙方尚未簽訂購房合同,消費者要求退回預付款不存在違約行為;房地產公司延期退款甚至不按全額退款的行為是不合理的,按《中華人民共和國消費者權益保護法》規定應當及時退還預付款;廣告用語應該真實可靠,不能誘導消費。經調解,該房地產公司同意立即為張女士辦理退款手續。
案例評析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消費者權益保護法》第五十三條“經營者以預付款方式提供商品或者服務的,應當按照約定提供。未按照約定提供的,應當按照消費者的要求履行約定或者退回預付款;并應當承擔預付款的利息、消費者必須支付的合理費用。”;《中華人民共和國消費者權益保護法》第二十條“經營者向消費者提供有關商品或者服務的質量、性能、用途、有效期限等信息,應當真實、全面,不得作虛假或者引人誤解的宣傳。”。提醒廣大消費者,選擇預付消費時,要選擇信譽度高的商家,避免交款后因商家撤店、倒閉、過戶等原因造成的維權無門;不要輕信商家打出的各種廣告,在消費之前還應實地考察,確認信息是否真實可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