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國質量新聞網訊 近日,廣東省佛山市消委會發布“2020年廣東省佛山市消委會典型案例匯總”。“案例匯總”稱,2020年,佛山市消委會積極履行職責,加強消費糾紛調解,成功調處了大量消費侵權重大案件,切實維護了廣大消費者切身合法權益。經廣泛征集、層層推薦及反復篩選,佛山市消委會從調解的多起案件中,評選出消費維權典型案例,其中涉及老年人消費、預付式消費、群體性投訴等維權熱點難點,并經消費維權領域專業人士、專業律師逐一分析點評,現向社會公布。“有獎銷售藏貓膩 商家陷阱須警惕”一案入選。
案情簡介
消費者梁先生向佛山市消委會反映,其在某超市購物后,在超市門口被引導到旁邊的佛山市南海區某工藝品店,該柜臺銷售員稱憑借超市購物小票,可參與抽獎,抽獎后可獲得相應金額的抵扣券,用于抵扣相應首飾的價格。
隨后消費者抱著試一試的心態,在該珠寶店的電腦上抽獎,結果顯示消費者中了2000元的折扣券。消費者喜出望外,于是選擇了一款價格為2398元的翡翠吊墜,憑借2000元的折扣券,最后以398元成交。事后消費者回家仔細比對后,認為該翡翠吊墜的成色根本不值2398元,懷疑珠寶店的銷售手法屬于誘導消費,涉嫌欺詐銷售,遂向佛山市消委會投訴。
處理過程及結果
佛山市消委會接到投訴后,積極開展相關維權工作,立即聯系消費者提供相關的消費憑證、翡翠吊墜、鑒定證書等相關材料。經佛山市消委會查詢,商家提供的鑒定證書是由中國地質大學(武漢)珠寶檢測中心出具,但是該鑒定證書只是針對翡翠吊墜的材質以及是否經過優化處理進行鑒定,對產地、品質和市場價值都沒有作出評估。
隨后佛山市消委會邀請了省珠寶鑒定機構的專家對涉案吊墜進行了初步評估,專家認為該翡翠吊墜的價值與消費者最終購買的價格398元大致吻合,但與首飾店2398元的標價相差甚遠。
佛山市消委會認為經營者的銷售行為涉嫌有獎銷售活動中的不正當競爭,先通過“抽獎”方式使消費者獲得折扣券,讓消費者有一種撿到便宜的心理,再讓其用券購買虛高標注價格的商品,然而實際上店家所銷售的商品都是價高質次的。
經過佛山市消委會對相關法律法規的宣傳和耐心說服教育,經營者明白其銷售行為存在引誘成分,并保證會改正其銷售行為。最后,雙方對本次消費投訴達成一致意見,經營者向消費者退還翡翠玉墜的貨款398元,消費者表示對處理結果表示滿意,并十分感謝佛山市消委會。
(來源:廣東省佛山市消委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