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國質量新聞網訊 為維護廣大消費者合法權益,堅決打擊侵害消費者違法犯罪行為,凈化市場經營秩序,2021年3月15日,寧夏回族自治區市場監督管理廳網站公布2020年以來寧夏回族自治區市場監管系統查處的侵害消費者權益典型案例,涉及寧夏歐化達生物工程有限公司生產冒用他人廠名廠址化肥案。
2020年3月,平羅縣市場監督管理局對寧夏歐化達生物工程有限公司檢查發現,其在未辦理《生產許可證》的情況下,生產60噸化肥,并在產品外包裝上標注他人廠名廠址。該行為違反了《中華人民共和國產品質量法》第三十條的規定,構成冒用他人廠名、廠址的違法行為。2020年4月8日,平羅縣市場監督管理局對其作出責令改正違法行為、沒收冒用他人廠名廠址化肥3噸、沒收違法所得7410元并罰款66000元的行政處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