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國質量新聞網訊(閆冬)3月16日,四川省藥品監督管理局公布一則行政處罰。四川興九康醫藥有限責任公司(以下簡稱:四川興九康醫藥公司)因銷售劣藥被處罰。
據悉,四川興九康醫藥公司“計算機系統信息2020年2月26日至4月11日、10月15日至11月9日期間的信息缺失從事藥品經營活動。”違法行為類別為“未遵守藥品經營質量管理規范經營”。
截圖來源:四川省藥品監督管理局網站
四川省藥品監督管理局表示,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藥品管理法》(2019年修訂)第一百二十六條,對該公司予以警告處罰。處罰決定日期為2021年3月12日。
公開資料顯示,四川興九康醫藥有限責任公司2011年1月成立,注冊資本500萬元。法定代表人李偉。經營范圍包含:西藥批發;中藥批發;銷售醫療用品及器材;銷售預包裝食品和散裝食品;銷售保健品;銷售勞保用品;日用品百貨零售服務;銷售化妝品及衛生用品;銷售清潔用品;紡織品批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