臺州市玉環市市場監督管理局關于不合格食品核查處置情況的通告(2021年第18號)
關于對浙江永輝超市有限公司玉環雙港路分公司銷售的蝦菇抽樣不合格的處置情況:
(一)不合格食品基本情況
蝦菇的檢測報告的內容有:報告編號:No:2010925670;食品名稱:蝦菇;購進日期:2020-11-24;被抽樣單位名稱:浙江永輝超市有限公司玉環雙港路分公司;檢測結論:經抽樣檢驗,鎘(以Cd計)項目不符合GB 2762-2017《食品安全國家標準 食品中污染物限量》要求,檢驗結論為不合格。
(二)核查處置情況
1.調查處理情況:2020年12月18日,我局執法人員依法將上述抽檢檢驗報告進行送達并對現場進行檢查,該批次蝦菇已售完,現場未發現剩余蝦菇。由于涉抽檢蝦菇為生鮮即食食品,且產品抽檢周期較長,無法召回。
2.產品控制情況:當事人于2020年11月24日,從福州海巨貿易有限公司(案件線索已告知溫州市市場監督管理局)購進了上述不合格批次的蝦菇4kg,并于同日開始銷售。當事人在收到上述報告后,向供貨商索要了情況說明函并要求供貨商進行整改、改進。
3.違法行為查處情況:當事人銷售重金屬含量超過食品安全標準限量的食品,違反了《中華人民共和國食品安全法》第三十四條第(二)項的規定,系違法行為。由于當事人能提供涉案蝦菇的供貨商營業執照、檢驗報告、進貨票據,并能說明其進貨來源,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食品安全法》第一百三十六條的規定,決定免予處罰。
4.原因排查及整改情況:經調查,造成不合格的原因主要是水環境污染。目前,當事人已按要求嚴控進貨渠道,嚴查進貨臺賬,嚴查檢驗檢疫情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