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國質量新聞網訊 近日,西安市市場監督管理局發布對西安市雁塔區廣娃牛羊肉銷售部的行政處罰決定書(西市監罰〔2021〕0027號)。
信息顯示,西安市雁塔區廣娃牛羊肉銷售部經營未經檢疫牛肉的行為,違反了《中華人民共和國食品安全法》第三十四條第一款第八項之規定、《食用農產品市場銷售質量安全監督管理辦法》第二十五條第一款第六項之規定;未按規定建立進貨查驗記錄及保存記錄和憑證,違反了《中華人民共和國食品安全法》第六十五條之規定。
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食品安全法》第一百二十三條第一款第四項、第一百二十六條第三款規定,西安市市場監督管理局作出行政處罰:沒收違法產品305.5kg(611斤)牛肉(含骨);罰款281548.80元;警告。
2020年食品保健品行政處罰案件信息公開表
作出處罰機關名稱:西安市市場監督管理局
序 號 | 行政處 罰決定 文書號 | 案件名稱 | 違法企業名稱或違法自然人姓名 | 違法企業 組織機構代碼/注冊碼/信用代碼 | 法定代 表人姓 名 | 主要違法事實 | 行政處罰的種類和依據 | 行政處罰的履行方式和期限 | 作出處罰 的日期 |
1 | 西市監罰﹝2021〕0027號 | 西安市雁塔區廣娃牛羊肉銷售部(禹廣娃)經營未經檢疫、未按規定建立進貨查驗記錄及保存記錄和憑證的牛肉案 | 西安市雁塔區廣娃牛羊肉銷售部 | 610113600074914 | 禹廣娃 | 當事人經營未經檢疫牛肉的行為,違反了《中華人民共和國食品安全法》第三十四條第一款第八項之規定、《食用農產品市場銷售質量安全監督管理辦法》第二十五條第一款第六項之規定;當事人未按規定建立進貨查驗記錄及保存記錄和憑證,違反了《中華人民共和國食品安全法》第六十五條之規定。 | 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食品安全法》第一百二十三條第一款第四項、第一百二十六條第三款規定 行政處罰: 1、沒收違法產品305.5kg(611斤)牛肉(含骨); 2、罰款281548.80元; 3、警告。 | 自接到本處罰決定書之日起15日內將罰沒款繳到工商銀行陜西分行。 | 2021年3月4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