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國質量新聞網訊 2021年3月16日,云南省市場監督管理局網站通報2020-2021年食品相關產品質量監督抽查情況。為進一步加強食品相關產品質量安全監管,提升食品相關產品質量整體水平,該局于2020年10月至2021年1月,在全省范圍內對嬰幼兒塑料奶瓶、密胺塑料餐具、保鮮膜(袋)、食品接觸用紙容器(紙杯、淋膜紙餐具、紙漿膜塑餐具、紙盒類)、普洱茶包裝用棉紙等5種產品開展監督抽查工作。
一、基本情況
(一)普洱茶包裝用棉紙。
本次抽查覆蓋昆明、西雙版納、大理、臨滄等4個州市共18家生產企業生產的30批次樣品,經檢驗,24批次樣品合格。
發現的不合格項目主要有:定量偏差指標、耐破指數指標、微生物限量(霉菌)指標。
(二)食品接觸用紙容器(紙杯、淋膜紙餐具、紙漿膜塑餐具、紙盒類)。
本次抽查覆蓋昆明、昭通、曲靖、玉溪、紅河、文山、普洱、楚雄、大理、麗江、迪慶、保山、德宏、臨滄等14個州市共46家生產企業50批次樣品,經檢驗,49批次樣品實物質量合格,43批次樣品產品標識信息合格。
發現的不合格項目主要有:感官指標、產品標識信息。
(三)嬰幼兒塑料奶瓶。
本次抽查覆蓋昆明、昭通、曲靖、玉溪、紅河、文山、普洱、西雙版納、楚雄、大理、麗江、怒江、保山、臨滄等14個州市20家經銷企業銷售的20批次樣品,經檢驗,20批次樣品實物質量合格,8批次樣品產品標識信息合格。
發現的不合格項目:產品標識信息。
(四)密胺塑料餐具。
本次抽查覆蓋昭通、曲靖、玉溪、紅河、文山、普洱、西雙版納、楚雄、大理、麗江、怒江、保山、德宏、臨滄等14個州市共16家經銷企業銷售的20批次樣品,經檢驗,20批次樣品實物質量合格,5批次樣品產品標識信息合格。
發現的不合格項目:產品標識信息。
(五)保鮮膜(袋)。
本次抽查覆蓋昆明、昭通、曲靖、玉溪、紅河、文山、普洱、西雙版納、楚雄、大理、麗江、怒江、保山、德宏、臨滄等15個州市共27家經銷企業銷售的60批次樣品。經檢驗,60批次樣品實物質量合格,42批次樣品產品標識信息合格。
發現的不合格項目:產品標識信息。
二、工作要求
針對以上產品質量監督抽查發現的問題,問題企業所在轄區市場監管局要按照《中華人民共和國產品質量法》《產品質量監督抽查管理暫行辦法》等規定,認真做好結果處理工作,產品質量不合格的生產銷售企業記入信用記錄并在國家企業信用信息公示系統(云南)公示。此外,要將本次抽查不合格產品情況通報地方政府及相關部門,采取有力措施,督促企業依法落實產品質量安全主體責任,主動召回存在缺陷產品,切實維護產品質量安全,保護消費者權益。
2020-2021年云南省普洱茶包裝用棉紙等5種食品相關產品質量監督抽查不合格產品及檢驗結果匯總表.xls