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國質量新聞網訊 近日,上海市奉賢區市場監督管理局發布關于翊森寵物用品(上海)有限公司涉嫌發布含有虛假內容的廣告案的行政處罰信息。
行政處罰信息 | |||
詳情摘要 | |||
行政處罰決定書文號 | 滬市監奉處〔2021〕262021000010號 | ||
行政處罰當事人 | 單位 | 名稱 | 翊森寵物用品(上海)有限公司 |
注冊號 | 310120005749366 | ||
法定代表人(負責人)姓名 | 程宏麗 | ||
違法行為類型 | 違反本法第二十八條第二款第(二)項規定,發布虛假廣告的 | ||
行政處罰內容 | 罰款0.4000萬元 | ||
作出行政處罰決定機關名稱 | 上海市奉賢區市場監督管理局 | ||
作出行政處罰決定日期 | 2021-02-19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