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國質量新聞網訊 (記者 陳娟女) 2021年3月18日,廣東省市場監督管理局網站發布《關于11批次食品不合格情況的通告(2021年第9期)》。據通告,根據食品安全國家標準檢驗和判定,1批次餐飲食品樣品不合格,不合格項目為苯甲酸及其鈉鹽(以苯甲酸計)。
廣東省市場監督管理局表示,已要求轄區市場監管部門及時對不合格食品及其生產經營者進行調查處理,責令企業查清產品流向,采取下架、召回不合格產品等措施控制風險,并分析原因進行整改。同時要求轄區市場監管部門將相關情況記入生產經營者食品安全信用檔案,并按規定在監管部門網站上公開相關信息。
廣東省市場監督管理局提示消費者應當在正規可靠渠道購買所需食品并保存相應購物憑證,要看清外包裝上的相關標識,如生產日期、保質期、生產者名稱和地址、成分或配料表、食品生產許可證編號等標識是否齊全并符合法律法規的規定。不要購買無廠名、廠址、生產日期和保質期的產品,不要購買超過保質期的產品,不要購買公布的不合格產品。
廣東省市場監督管理局歡迎廣大消費者積極參與食品安全監督,關注食品安全抽檢信息公布,如在市場上發現本次公布信息中所涉的不合格食品,請及時撥打當地投訴舉報電話12345或12315。
餐飲食品監督抽檢不合格產品信息
序號 | 標稱生產企業名稱 | 標稱生產企業地址 | 被抽樣單位名稱 | 被抽樣單位地址 | 食品名稱 | 規格型號 | 商標 | 生產(加工、購進)日期 | 不合格項目║檢驗結果║標準值 | 分類 | 公告號 | 檢驗機構 | 備注 |
1 | / | / | 汕尾市天成餐飲有限公司 | 汕尾市區奎山河東側、香洲路南側汕尾黃金海岸顯達酒店第四層 | 菜脯 | / | / | 2020-12-24 | 苯甲酸及其鈉鹽(以苯甲酸計)║2.05g/kg║≤1.0g/kg | 餐飲食品 | 2021年第9期 | 深圳市計量質量檢測研究院 |